近年来,天津市企业上市工作在国务院国资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努力克服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实体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在推进企业上市、增强融资能力和公司依法治理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截至目前,天津市共有31家公司的32支股票在沪深两市上市交易,有47家上市公司的52支股票在境内外市场上市。2009年以来,共有红日药业(48.680,2.48,5.37%)、赛象科技(27.39,0.30,1.11%)等2家公司上市,力生制药公司等待发行,共融资16.8亿元;鑫茂科技(6.83,-0.07,-1.01%)、天房发展(4.33,-0.04,-0.92%)、天香股份等6家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或发行公司债方式再融资56.39亿元;九安电子、巴莫科技、鹏翎胶管、经纬电材等4家公司处于IPO申请阶段,9家企业处于辅导报备阶段。初步形成了储备一批、申报一批、过会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格局。我们虽然在股份制改制、上市重组等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山东等先进省市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与滨海新区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地位还不相称。主要问题表现为:上市企业数量少,整体规模和直接融资总量小;上市企业行业分布和区域分布不平衡: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占全市上市公司的比重还不够高;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不足;已上市企业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企业对改制上市的意义认识不足、积极性不够高。为了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促进企业上市办法和措施,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上市,推动优势资源向绩优上市公司集中,努力提高国有企业资本证券化比重,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企业上市融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开拓创新,积极推进,加快国有企业上市重组工作步伐
(一)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扎实做好推动企业上市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天津市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建设,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制定各类入库企业上市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推动企业上市。指导和配合拟上市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为企业顺利实现上市打下基础。
(二)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改制上市
一是推动组织盈利能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优势企业整体进行股份制改造,力争实现整体上市;二是对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选择部分企业先将其优质资产、主营业务资产整合后进行股份制改制上市;三是推动优势骨干企业通过划转、兼并、增资、收购等方式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四是指导产业关联度高、产品具有协作配套关系的企业建立持股关系,改组成股份制企业;五是以优质股权作为出资组建股份公司;六是帮助企业积极寻找有利用价值的上市公司壳资源,采取认购股权、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实现股份制改制并借壳上市。
(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上市公司
鼓励和支持已经拥有上市公司资源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做强做大上市公司:一是通过认购、出售、置换等多种方式将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产业关联度高的优质资产或企业股权注入上市公司,使上市公司成为企业集团资产聚集和主营业务发展的主要载体;二是支持鼓励企业加快实施集团发展战略,积极参与上市公司的增资扩股、认购定向增发股权,增强控制力和竞争实力;三是利用上市公司资源,通过市场化运作,推动跨集团、跨所有制、跨地区的相关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力;四是对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要加大重组力度,注入优良资产,提高经营业绩,发挥融资平台作用,提高融资能力。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国有企业采取多种方式上市重组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1.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实施了并购重组。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历时五年,克服重重困难,把握有利时机,以0.08港元/股的价格认购了天津市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华燃气定向增发的股份,控股华燃气,并对华燃气的资产、业务进行梳理和调整重组,使华燃气的净资产由重组前的-8.86亿港元增值为重组后的3.56亿港元,泰达控股的国有股权价值由认购价格0.08港元/股上升为市值0.8港元/股以上,国有股权得到了大幅度升值。这一成功重组不仅使上市公司重获新生,而且泰达控股获得了巨大的投资利益,国有资产得到了巨大升值,也使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的国际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2.实施了境内A股上市公司与境外红筹H股公司的并购重组。天津港(8.81,-0.03,-0.34%)集团通过将所持天津港股份A股全部股权转让给境外红筹上市公司——天津港发展,实现了A股上市公司与香港红筹上市公司的整合,既筹集了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有效解决了港区内两家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实现天津港口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管理,又提升了天津市在香港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增强了天津港的整体竞争力,也为天津市提供了一个海外资本运作的窗口。
3.借壳上市工作取得成功。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优质资产借壳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取得成功,成为该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既改善了上市公司质量,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又为天津市增加了一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市值由停牌前的每股4.90元上升为每股10元以上,国有股权价值得到充分升值。与此同时国有企业上市首发工作取得进展。由医药集团控股的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底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的审核通过,即将实现首发融资并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收购集团内优质资产和企业股权,将上市公司逐步打造成集团资产聚集和主营业务发展的主要载体,进而实现集团整体上市。
二、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探索建立核销资产进场处置制度
(一)加强分析,梳理问题
近年来随着天津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快,企业重组改制、产权转让、破产退出、剥离辅业等经济行为越来越多,在资产评估报告的审核中发现“不良”资产的核销数额较大,有些资产损失缺乏判定依据,给我们的审核备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也留下了许多的隐患。为此2005年我们对天津市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减值情况进行了分析,并对其中30户国有独资企业的评估项目进行了分析,发现损失数额较大的依次为应收账款损失占企业该项资产账面值的54.35%;存货损失占企业该项资产账面值的47.31%;长期投资损失占企业该项资产账面值的34.28%。个别企业核销的损失已高达总资产账面值的30%以上。由于企业改制、产权转让等经济行为往往时间要求较急,在资产评估期间,上述资产无法及时进行处理,仅通过评估进行价值核销或报废处理,并未真正从企业转移出来,而仍随原企业资产一并由新的受让人或实际控制人享有,继续催讨处置按收入据为己有,留下了隐患,也加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二)积极探索建立核销资产进场处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不良资产核销处置行为,妥善处理好(下转第73页)(上接第25页)国有资本退出中的合理作价问题,减少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不良资产价值最大化。我们向市国资委领导报送了《关于资产评估中资产损失核销情况的报告》,本着“主体到位、公开处置、规范操作、加强监督”的原则,提出了对经准予核销的资产从占有企业彻底剥离,统一交由专门的资产处置公司,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整理,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处置的市场化处置机制的建议。拟定了《资产评估中核销不良资产的处置办法》,明确了其申报、审核、核销、处置、收益及监管的程序和要求,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并要求将清产核资已经核销但还需要进一步处置和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中的资产损失一并公开处置。为此我们与统计评价处共同拟定下发了《天津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损失和不良资产的认定、核销及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成立了资产处置领导小组,责成天津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实物转让调剂市场负责接受处置工作,并签订《天津市国有企业准予核销的资产损失移交协议》、《天津市国有企业准予核销的不良资产移交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变更相关债权人、投资人。经过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类、打包;对实物资产进行整理;对长期投资企业进行认真的分类研究后,采取进场挂牌方式,更广泛地寻求买家,充分发现价格,提高资产的利用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通过对上述办法的积极贯彻实施,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对天汽集团公司所属汽车滤清器厂在评估中核销的呆坏账损失358.46万元,采取了移交天津实物转让调剂市场进行整理,进入天津产权交易市场公开处置,已产生了竞买人。二是天津商业银行不良债权打包通过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公开处置,采取电子竞价方式最终使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提高了800万元,实现增值14.37%。三是对清产核资已经核销但还需要进一步处置和企业改制产权转让中的不良资产及资产损失区别不同情况追索和处置,自2010年3月起一律移交实物调剂市场整理进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处置。四是这项制度的建立也从源头上避免了有些企业借改制、产权转让之机,随意核销资产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