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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作者:西安市国资委副主任 胡建新
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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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先后经历了放权让利、两权分离、股份制试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个渐次深化的发展阶段,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也在探索中不断发展和深化。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管理方式和组织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课题,需要我们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关于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内在要求。从调查情况看,企业党组织如何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构建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新要求,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还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1、认识上有差距。在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中,部分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认为,《企业法》明确规定企业作为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法人对生产经营的过程和结果负全责,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是多此一举。基于这种认识,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高。有些企业对重大问题认识不清楚,造成主次不分,参与不到点子上。一些党组织负责人在企业中地位低微,更谈不上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了。

  2、素质上不适应。就目前来看,很多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对主体的素质依赖性很高。调查表明,党委书记如果是从行政岗位尤其是从行政一把手岗位上转过来的,往往比较容易赢得行政领导的信赖和支持,利用其自身的影响和威信,能够较好地履行党组织的职责,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同时行政一把手的党性观念比较强,思想认识到位,也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也有少数党组织负责人缺乏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专业知识,驾驭市场的能力较差,找不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最佳结合点,因而参与决策的点子不多、方法不活,直接影响了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水平和效果。

  3、参与方式上不规范。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企业法人责任主体地位的影响,许多企业把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看作个人行为,在做出某项重大决策时,只让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参加讨论就算是党组织参与了决策,决策前党委会没有进行讨论,更没有形成比较一致的意见,因而大大减少了参与的有效性。二是由于党组织参与决策缺乏法律的保障,参与决策的方法较难把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在决策中要表决签字,表决了就要负责任。如果党员董事按党组织的意图表决,一旦决策失误了,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责任由谁来负?因此,一些国有企业党委成员的董事反映,他们在决策中左右为难。

    4、上级党组织检查督促不够。企业上级党组织在检查考核工作时,只注重下级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和办法,对参与过程中的质量和效果的考核重视不够。对实际工作中参与不到位的、参与效果差的、不接受参与的以及在参与过程中意见不一致的,检查督促、考核协调得不够。

    (二)对策建议

    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目的是支持和帮助董事会(经理)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中的正确贯彻执行,促进企业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此,企业党组织和企业上级党的组织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参与意识。《公司法》第十九条要求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因此,必须切实采取各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认真解决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上认识不到位、思想不一致的问题,增强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实行“双向进入”,完善领导体制。在新的领导体制下,为了从组织上保证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应搞好“双向进入”,即:根据工作需要,党委成员依法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其中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并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让符合条件的党员行政领导进入党委会,适当增加党员行政领导在党委会中的人数。在国有控股的公司中,董事会成员应有一半或一半以上为党委成员,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行政职务由党委成员担任。这样做有利于使党组织的决策意图融入最终决策之中。

    3、明确参与方向,规范参与内容。为了便于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际操作,必须参照《企业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经营范围以及行业特点,明确界定出重大问题的范围。一般来说,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重大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①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融资规划;②企业生产经营方针、企业财务预决算、重大项目的审计方案;③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④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⑤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⑥应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和职代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问题。当然,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要与企业的中心任务结合起来,既要对“重大问题”有一般的规范的细化规定,又要根据具体情况做适当的调整,理出重点,对症下药。

    4、建立参与制度,明确参与程序。为了保证党组织有效地参与决策,必须建立相关制度。这些制度包括:经理定期向董事会、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党政联席会制度、党政负责人重大问题决策前碰头磋商制度、党委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等等。与此同时,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把握好决策前、决策中和决策后三个环节。这个程序应该是:决策前,董事会要及时书面向公司党委报告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内容,党委召开会议,通过充分讨论研究,形成党委对该项问题决策的建议意见。董事会在决策中,要充分发扬民主,特别要认真考虑党组织成员董事的意见。董事会决策后,要将决策的结果及时书面通报党委。党委一方面要制定措施,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决策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要调查了解职工群众对该项决策的意见,在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将情况书面反馈给董事会。对于职工群众意见大,又有明显失误的决策,要做好董事会的工作,通过董事提议,董事会对该项决策进行复议。

    5、落实党建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企业上级党的组织要从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入手,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工作,组织指导企业党组织有效地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在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尤其要帮助企业党政领导理顺新老“三会”的工作关系,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自的作用都得到充分发挥。要教育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中的党员负责人,增强党性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尊重职代会履行民主管理的权利,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坚持企业正确的经营方向。要善于抓点带面,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企业党的建设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成功经验,支持企业党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级党组织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工作是否卓有成效,党组织是否有效地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作为考核企业党组织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问题

    (一)存在问题

    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管干部问题,既是一个需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问题,又是一个在新时期需要不断研究探讨与完善创新的问题。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1、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不顺畅,存在不到位和越权问题。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过多次调整变更,管理权限进一步明晰。但是,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落实文件规定不严格,工作主动性不强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市国资委对市直属国有企业副职的选拔、任用、管理、考核工作力度不大,有的不到位;二是在市属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个别市直属企业存在越权现象。

    2、选任工作市场化程度不高,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比较匮乏。近年来,尽管我们一直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用上积极探索并实施了公开选拔、聘任制、任期制等改革措施,但公开招聘的企业领导人员所占比重不大,委任制仍然是最主要的任用方式。对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基本上还是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管理模式进行。选任工作市场化程度不高,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选任机制。部分企业领导人员的能力与素质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真正能够挑起国企改革发展重担的人才比较匮乏,特别是缺少领军人才和熟悉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业务的管理人才,以及熟悉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经营决策、能够担任出资人代表的人才。

    3、考察模式陈旧,现行考评体系难以对国企领导人员作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在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绩效考核中,虽然在部分企业中实行绩效考核和薪酬试点,增加了一些可供量化的经济指标,但还没有全面实施,没有形成符合国企特点的、以经营管理业绩考核为重点,包含德、能、勤、绩、廉等内容的考评体系。在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还存在“重使用、轻管理、轻培训”现象,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管理关心不够,能力培训提高不够。

    4、激励监督不够,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很多国企领导人员个人收入与其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不对称,与资产规模、经营绩效不挂钩,造成了新的平均主义。同时又缺乏有效监督的机制,这是导致企业腐败的重要因素。

    5、市场功能不全,导致国企经营管理者后备人才储备不足。目前我市尚未建立起规范化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全市统一、规范、开放、有序的职业经理人才市场尚未形成。不少企业对企业内部后备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不够重视,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现象;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的机制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秀后备人才的脱颖而出,制约了企业的改革发展。

    (二)对策建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由职业经理人才市场配置企业管理人员成为必然趋势,必将成为企业用人的主渠道。为此,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培育职业经理人才市场;只要善于把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就一定能使国有企业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1、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做到依法监督管理,确保国资委能够认真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管理,明确市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的范围,实现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管人、管事、管资产”真正意义上的相统一。

    2、改革现行企业干部人事制度。必须保证所有者“在位”,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立党管干部的主体,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出资人选择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与资产管理结合起来,按照“谁出资、谁派人;谁控股、谁管理”的原则,逐步按产权关系确定隶属关系,建立新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3、坚持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资质测评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和出资人认可,代表着两类不同的评价主体对经营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工作业绩的一致性肯定。可以借鉴西方经理人才测评办法和企业内部考核方式,建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评价和业绩考评制度体系,并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研究制定一套符合国企领导人员职业特点的资质评价体系,探索和实行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认证制度。另一方面,要抓紧建立一套能够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能力素质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开发适用于国有出资人代表、经理人员等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者的考核评价技术,切实改进国企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

    4、加快培育职业经理人才市场,进一步加强国企领导班子后备人才队伍建设。要打破人才“部门所有、条块分割”局面,努力构建全市统一、开放、有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市场化、职业化。要建立国企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库,跟踪管理,滚动淘汰,使优秀的国企领导人员在人才市场上身价不断提高,让那些经营业绩差或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失去市场。要立足于国有企业自身培养接班人,广开荐贤渠道,分层次建立国企后备人才库,大胆培养、选拔、使用内部人才。要注意从职业经理人市场、非公有制企业中发现和引进优秀人才,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尽快形成一支数量充足、专业互补的高素质后备人才队伍,以满足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5、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营造有利于国企领导人员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对国企领导人员要坚持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起个人劳动、贡献与所得报酬、地位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既要坚持用事业激励人才、用荣誉鼓励人才、用感情留住人才,又要参照当前职业经理人市场的薪酬标准,合理确定国企领导人员的薪酬模式和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国企领导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滥用职权。当前,要在加强企业职工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抓紧构建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党内监督“三位一体”的监控网络,进一步健全国企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

    三、关于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全系统企业党建工作总体状况和发展态势良好,成效明显。各企业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基础年”活动,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得到了明显增强。同时,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存在问题

    1、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方式方法还存在着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一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还存在着淡化党组织作用的倾向,少数企业党委领导班子不健全,长期不进行改选换届。有的企业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顾不上的问题,致使有些制度和工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落实。

    2、企业党务干部力量不足。随着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精简机构,压缩人员,职能合并,党务干部一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有的市直属国有企业如基投总公司、工业资产经营公司、西安旅游集团等,近年来随着管理体制的调整,增加了大量的企业,但限于编制问题党务干部力量严重不足,难以担当起指导本系统企业党建工作的重任。

    3、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党务干部集中培训少,外出学习少,视野不够开阔,思想不够活跃,工作中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大部分基层党总支(支部)书记都是兼职,实行“一岗双责”, 既要抓生产经营工作,又要抓党的建设工作,普遍存在着精力不够用、能力达不到、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有的同志缺乏对党建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研究,对发展党员等一些常识性问题都不了解、不熟悉,开展工作比较困难。

    4、党员管理教育工作比较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在结合企业实际,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上还存在着教育时间、内容落实不够、方法不活、以职工活动代替党组织活动的现象。特别是对流动党员、下岗党员、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教育重视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效果不好。

    5、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不顺畅。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规定,国有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后,企业党的组织关系应移交地方党委管理,但在实践中渠道不通畅。特别是破产企业党的关系管理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二)对策建议

    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抓提高,三年巩固发展”的目标,市国资委党委决定从2008年到2010年在全系统各企业党组织中广泛开展企业党建年活动。通过三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运转有序、工作到位、不断创新、成效显著的企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1、深入开展企业党建“提高年”活动。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三年发展规划》,按照企业党建“提高年”的七条标准,全面抓好落实。要把抓企业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标准进行考核。要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体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要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际需要,结合企业不同情况,制定企业政工机构设置办法,落实政工干部待遇,建设一支比较稳定且有一定数量的以专职政工人员为骨干、专兼结合的政工干部队伍。

    2、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并抓好按期换届工作。坚持党组织调整设置方案与企业改制调整方案同步考虑,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组成人员同步安排,党的工作机构与企业生产经营机构同步设立,党组织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同步开展。根据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的新变化,坚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及时合理地设置调整党组织,明确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尤其是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对任期届满的单位,及时下发《党委换届通知书》,指导企业党组织按程序换届选举;对不能按期换届的单位,要在弄清情况、找出症结的情况下,制定措施,帮助尽快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3、改进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必须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和运行规范的要求,从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出发,按照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改革的重点、生产经营的难点、职工思想中的疑点和生活中的热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与培养企业精神、建设企业文化、解决职工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活动方式应把相对集中与化整为零结合起来,活动时间应以业余为主,在保证必要的脱产活动时间外,尽可能把各项活动安排在班前、班后等业余时间进行。

    4、加强企业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在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同时,针对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和流动党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教育服务机制。目前,我们实行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和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的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今后,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下岗、流动职工党员跟踪管理制度和联络员制度,确保每名党员都能受到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理顺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建议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国有企业破产或改制成民营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实施办法》,对这类企业党的组织关系一律移交地方党委管理。

    对移交渠道不通畅的,由市委组织部出面协调;对当地党组织拒不接收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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