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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面对市场竞争

来源:国企新闻网作者:张宇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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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应对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的支柱作用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显示了强大的力量,彰显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不可否认,在这一轮经济危机中,一些国有企业通过增加投资、兼并重组等手段确实进一步发展壮大了,于是关于“国进民退”之说便成了现阶段社会各界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是改革的倒退,也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存在会造成垄断、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等等。这其中,争论最多的则是,在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挤压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造成了与民争利的局面,而这一问题也是有关政策制订部门所面临的难点问题。然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盈利和竞争性领域吗?垄断现象一定是由国有企业的存在造成的吗?国有企业一定就意味着低效率吗?针对这一系列涉及重大理论和政策的问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深入研究。

  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十五大提出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的结构调整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步伐,并一再给出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然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国有企业全面退出竞争性领域吗?显然,这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是对政策的一种误读,更是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背道而驰。关于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概括地说,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创新,一是结构调整,就是要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完善结合起来,通过制度创新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因此,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方向是要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而不是要使国有经济全面退出竞争领域。即使是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如金融、电力、信息等产业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竞争。

  需要强调的是,我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其中心环节就是使国有企业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一方面有效地利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等优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克服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等弱点,把社会主义优越性与市场经济的长处更好地结合起来。如果说国有企业都要退出竞争领域、只能存在于非竞争领域,这就等于说,国有经济根本不应当存在,那么,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就失去了客观基础,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成了一句空话。同样,作为企业、作为市场中的资本,国有企业或者说国有资本同样需要不断保值和增值,能够在社会再生产体系中不断循环,并在循环中创造价值,为其所有者国家或社会带来利润,通过市场竞争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更好地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利益服务。如果说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效益,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发展壮大,表现出了自己的效率和优势,那么,我们凭什么一定要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强迫其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呢?我们又如何能够实现十七大报告中“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的目标呢?

  二、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由前面的分析我们知道,国有企业不但可以追逐利润,而且即使在竞争性领域也可以进一步发展壮大、做大做强,那么,这会不会导致国有企业挤压私人企业的发展空间、与民争利呢?事实上,我们可以完全不必为此担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在全部企业中,非国有企业的数量比重为95%、产值比重为71.66%、资产比重为56.62%、利润比重为70.34%。这一系列数据表明国有企业非但没有挤压其他类型企业的发展空间、与民争利,而恰恰相反的是它还极大地带动了其他类型企业的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中国经济模式和中国经济奇迹的核心要素,不同的所有制具有不同的特点和相对优势,需要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我们必须看到,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完全对立的。在我国,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是由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所赋予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正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才使我们能够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有条件实施大规模的政府投资、大力度的结构调整和大范围的社会保障,自觉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使我们保持了在资源、交通、通信、新技术以及金融等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支撑国民经济的运行,使我们能够不断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民族凝聚力以及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的能力,保障国家安全,使我们能够建立比较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国有经济的这些作用,推动了中国经济从严重的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迅速复苏,也为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因此说,没有国有企业的不断发展、离开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不但中国经济不能迅速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且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也会受到严重的制约。

  此外,从微观层面来看,最近一段时期确实存在着一些国有企业通过收购和重组等方式兼并了一些民营企业,如中粮入主蒙牛、山东钢铁并购日照钢铁以及山西煤炭重组等等,但我们应该意识到,这仅仅是企业在特定时期的一个发展战略,是企业的个体行为,是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以及应对变化的市场环境所采取的一种策略而已,这完全是一种市场选择的结果,不存在任何强制的行政手段。而事实上,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大量存在的却是私有企业或改制或收购国有企业的现象。应该说,孰进孰退是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结果,在特定时期和个别领域,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的进与退都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现象,根本不涉及谁挤压谁、谁与谁争利的问题。

  现阶段,深化国企改革、推进经济发展的关键是必须进一步处理好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国有经济应在宏观稳定、技术创新、维护安全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宏观条件,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为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竞争环境、广阔的市场需求和全面的分工协作,决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在市场竞争中,只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非但不能使国有企业和私有企业相互削弱,反而还能彼此相互促进、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又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持续繁荣和稳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
 
    三、是否垄断,无关所有制

  然而,面对国有企业在竞争领域的存在、面对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不少人开始担心国有企业的做大做强是一种强化垄断,将阻碍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该说,这是对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的实质缺乏清楚的认识,并将所有制形式与市场结构混为一谈。事实上,垄断作为一种市场结构状态,与所有制形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公有制并不意味着垄断,私有制也绝非必然伴随着竞争。在现实经济中,除了电网、石油石化、电信基础运营、铁路交通运输、烟草等行业有着较强的垄断性之外,我国国有企业大部分处于建筑、房地产、汽车、机械制造、信息产业、金融业、商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竞争行业,特别是各级地方国有企业绝大多数属于竞争行业。另一方面,在当今世界,私有企业的垄断要比国有企业的垄断多的多。自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由自由竞争进入垄断阶段后,垄断就日益成为一种常态,并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加强。在市场经济中,某些行业中的某些企业由于在技术上的优势、对稀缺资源的占有、规模经济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优势,从而在生产、交换和价格的形成上具有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力,就会形成垄断地位,这种情况无论是在公有制企业还是在私有制企业中都会存在,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只要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不是国家行政部门通过滥用行政权力、非法排除市场合理竞争的行为所形成的,那么即使是国有企业具有垄断特征,也不会制约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妨碍市场经济的发展。

  当然,只要存在垄断现象就会有垄断问题的出现,但这是一个市场监管问题。对于处在垄断地位的企业,我们必须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通过反垄断法以及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其行为加以控制来防止垄断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损害社会利益。然而,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反垄断并不是对垄断企业的打压,而是保护市场中的竞争者,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事实上,与主要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当前我国市场结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不是垄断,而恰恰是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产业组织结构分散、国际竞争力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因此,某些关键性行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和国有企业的做强做大,不仅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实现科学发展的要求,也是面临全球化的挑战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必要选择。

  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践表明,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高效率的管理体制。

  四、国企不等于低效率

  一直以来,提及国有企业,人们最大的反应就是效率低下。然而,这种论断是没有道理的,是缺乏实际调查的。企业效率的高低同样与所有制形式无关,并不是说私有企业的效率一定就高,而国企就低。实际上,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只要经营不善,都会出现亏损和破产。影响企业效率的因素有很多,如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体制机制、宏观环境等,与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并不存在简单的对应关系。自从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以来,特别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国有企业的效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目前,我国的很多国有企业在生产规模、科技创新、全员工效、安全指标以及发展速度等主要技术指标上不仅在国内一流,而且在国际上也是处于领先地位的。同时,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践也表明,国有企业完全可以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高效率的管理体制。当然,与私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体制中比较容易出现灵活性不够、创新精神不足和官僚化严重的弊端,要努力加以克服。但是,国有企业也存在一些私有企业所不具备的长处,如劳动者的地位较高、劳资关系比较和谐、管理体系比较严格、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可以从社会全局和长远的利益进行决策、可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等。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评价国有企业的效率不能仅仅局限于微观的财务指标,还必须看到国有企业在保持社会稳定、保障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实现国家战略、推动自主创新以及实现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国有企业的效率也需要从宏观的动态的视角加以考察,这不但可以更加真实地反映出国有企业的效率,而且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具有关键的作用。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继续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改革和创新国有经济的管理体制,完善国有企业的分配制度,优化国有经济的结构,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过程的民主监督,增强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推动国有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科学发展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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