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推进产权流动,使国有产权在流动中实现科学配置、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影响力、控制力,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
充分认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重要意义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产权管理的根本目标。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国有产权管理的根本目标也是发展。国有经济既要在发展质量和速度上发挥表率作用,又要在发展方向上体现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发挥影响力、带动力。在产业发展方向上,国有产权管理在考虑结构布局、资源配置时,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产权管理部门要帮助和约束企业,把资金、技术以及其他生产要素投入到国家支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退出过热、过剩产业,遏制不合理的投资冲动。在发展速度上,国有产权管理要凸显增值放大、裂变扩张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使资源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借助证券市场的力量,利用其融资、优化资源配置和引导企业规范运作的功能,把企业做大,提高核心竞争力;大力培养上市公司后备资源,进行股份制改造,把更多的企业推向资本市场,提高国有股权证券化的比重;利用好产权市场,尊重产权的商品属性,充分利用产权市场发现价格、发现价值、发现买主的功能,不断优化企业的生产要素,实现企业的资产、资本扩张。在发展质量上,国有产权管理要发挥“又好又快”的表率作用。国有企业要带头探索投入少、质量好、能耗低、污染少的发展路子,带头搞好管理创新、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发展那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业和产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创新;对历史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子孙负责,节约用地、集约经营、节能减排,以最少的投入、最低的能耗换取最好的效益。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产权管理必须坚持的方向。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国有产权管理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让产权流动起来,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使各类产权有效配置到各部门中去,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遵循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自觉服从全局的协调和平衡。这就要求国有产权的管理者审时度势,顾全大局,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处理好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之间的关系。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产权管理不可偏废的原则。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国有产权管理必须贯彻和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精神。现存的国有产权,其原始投入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的,这些产权不断增值放大的过程,始终凝结着企业广大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国有企业的职工,有的一家人甚至几代人的切身利益都同这部分产权捆绑在一起,形成了利益相连、生死相依的共同体。所以,在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资产处置、流动变现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职工的利益不受侵犯,变现产权收入必须优先用来安置好职工,确保职工的正常生活不因产权变更而受影响,正当利益不因此受侵犯。国有产权的管理者要站在职工的立场,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而不能以放包袱、减负担的心态来处理这类产权。
企业国有产权管理中贯彻科学发展观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国有产权管理,从宏观层面看,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
解放思想,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到产权管理的实践中去。解放思想,首先要在公有制实现形式上敢于实践创新,积极鼓励和支持国有产权向一切高效率、高效益的领域和部门流动,以优化配置为标准,以资产运行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促进国有产权顺畅、有序、安全流转。解放思想,要在政企分开、培育市场上下工夫,减少对市场、对产权交易的干预,把国有产权的流动交给市场去办,让市场能动、自主地扮演起优化配置资源的角色。努力拆除产权市场那些人为的藩篱,扩大市场半径,实现产权流动顺畅。解放思想,要更新产权管理观念。产权管理不能满足于静态地、被动地保护,而是要促进产权流动,通过流动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确保国有资产在流动中保值增值。
尊重产权的商品属性,建立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当前,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处于攻坚阶段。改革的中心环节是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来明确责任,通过调整来实现结构优化,通过发展产权市场、证券市场来放大国有资本,实现保值增值。因此,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市场实现国有资产公开有序流转,通过市场的广泛信息披露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通过竞争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显得尤为重要。
创新方法,加强国有产权流转全过程的监管。必须从产权登记、评估、交易行为、交易结果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关口前移,不能满足于事后检查。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监管,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推动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有序流转,利用资本市场的功能,增资扩股、整体上市,整合上市公司资源,进一步做强做优,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发展模式。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国有股权以及境外国有产权的监管。
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重点
省委、省政府要求通过两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任务。通过深化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置换职工身份,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有效解除企业不良债务,提高企业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产品技术升级,壮大企业规模;不断增强国有资本对社会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这个要求既是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国有产权管理工作的根本任务。因此,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突出四个重点”,即围绕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这个中心,重点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重点抓好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监管效率;重点推进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重组和再融资,提高我省国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的水平;重点推进全省集中统一产权市场建设,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要着重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积极推进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尤其是结合我省当前的改革实践,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进制度创新。比如,在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过程中,如何确定增资扩股的价格,特别是拟上市公司向财务投资者增资扩股时如何确定价格,就是一个在改革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传统的做法是依据资产评估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来确定,但由于评估方法的局限性等,评估值常常不能真实反映成长中企业的资产价值,形成的认股价格与上市后的股价往往形成很大的反差,必须建立一种新的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继续加强产权管理基础工作,逐步形成完整高效的监管体系。以明晰和保护产权为核心的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是国有产权管理的起点和基本手段。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着力在增强相互协调配套、提高监管效率上下工夫。深入做好产权登记工作,理清产权关系,分析和发现国有产权的分布状况;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制度,转变管理方式,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调整评估方法,加强监管机构的业务培训和对评估机构的监督筛选;继续做好产权界定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支持资产评估等专业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打击和惩处不法中介组织内外勾结、徇私枉法、胡评乱估国有资产的不良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进一步推进全省集中统一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规范国有产权交易行为。支持省产权交易所在设区市设立分支机构,将全省国有产权交易纳入统一的平台;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努力提高进场率和竞价率,强化进场交易的政策执行力度和监督力度,特别是县级产权进场交易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国有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和推介力度,加强对信息发布的规范和管理;进一步提高产权交易规范化水平,国务院国资委已经研发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今后对于不能纳入监测系统的产权交易机构,将不能选择其从事国有产权交易活动。
适应“全流通”的新形势,加强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努力推进国有资产证券化。做好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状况数据收集和分析整理工作;按照新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规定,建立对上市公司股权变动的管理和实时监控制度,既保证国有企业所持上市公司股权有序流动,又能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控制权丧失的风险;积极推进上市公司重组和再融资,提高资本市场利用水平,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改制并公开发行上市,加快推进困难上市公司的重组,同时推动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
积极探索国有资本收益的管理办法,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收取国有资本收益,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实施国有资本所有权管理的基本手段,是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国资监管机构履职能力的迫切要求。应着力研究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和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收入收取和管理办法,继续收取国有资产收益,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