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论点:工会要重视法律资源,其维权的法律资源愈丰富,依法维权的效果愈明显。
论述:企业工会现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主要都有哪些方面,并如何重视。
论证:1、《宪法》是法律资源的总源泉:
2、《工会法》是工会维权法律资源的核心法;
3、结合实际,创新法律意识是企业维权法制化的潜在资源;
4、工会组织自身维权法制化管理和广大职工日益增强学法、
用法的浓厚法律氛围也是一种法律资源。
结论:企业依法维权是一种新型的维权理念,我们要重视这种维权法律资源,并运用和催生更多的法律资源,促进企业依法维权。
维护职工权益是企业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2O06年12月在全总十四届十一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提出了“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维权观。笔者认为,主动是一种态度,科学是一种方式,依法确是实实在在的内容。法律资源愈丰富,依法维权的内容也愈丰富,效果也愈明显。
各企业工会组织要重视法律,学会充分运用各种现有法律资源,推动和做好维权工作。
那么,企业工会现在可以利用的法律资源主要都有哪些方面?并如何重视呢?
首先是《宪法》,这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中确定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个体经济性质,分配形式、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等一些重要的权力。如休息、休假权力;享受医疗险、社保险、退休及男女同工同酬。《宪法》中第十六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保证职工进行体面的劳动。
作为《宪法》的补充之一,《民法通则》是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体现了企业法人与工会组织的社团法人在法律关系上是平等的。
第二,以《工会法》为核心,掌握并运用更多的法规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法》是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法,使得党对工会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而确定了企业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也是企业工会组织依法维权的锐利武器。是企业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职工利益的护身符。其中第一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企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工会组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维护好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也要把维护好职工劳动和健康的权力,和物质文化的利益,和参与协调企业劳动关系作为自身的职责,使广大职工在企业管理中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企业工会组织日常工作,就是靠运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与职工代表大会制这两个重要的手段来落实的。
伴随着中国社会改革发展过程,企业中新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在涉及一些具体的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中,有很多都是不能用一部《工会法》所能解决的。如发生工伤,可参照《安全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管理条例》等多个部门法或普通法来解决。女工的问题在参照《工会法》的前提上,也可以从《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女工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来解决。通过这些法律,尽可能地挖掘出法律资源,使职工在劳动、收入、医疗、健康、教育等方面实现诉求,并使这些诉求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障。真正做到上位法《宪法》保障,基本法、《工会法》突出,下位法(普通法、部门法)护航。同时,企业工会不容忽视地结合当地实际,运用地方的法规、条例保证维权工作得到补充和完善。这样会尽量减少企业不必要的诉讼成本,使职工在企业共建中共享,在和谐中共赢,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维护。
大量的法律和法规就如同各种武器摆在工会组织和企业职工面前,企业工会组织和职工就如同选择好用于护身的刀枪剑戟。因此,重视法律资源是非常重要的和不可或缺的。
第三,创新法律意识观念,是形成催生法律资源的潜资源。尽管现有的维权的法律资源很多,但在职工维权中也有遗漏之处,也存在边缘地带,个别法律条文在表述上也模糊不清,也缺乏操作性。因此,使得职工的一些合理诉求,在实现的过程中也异常艰辛,或无法解决。如企业工资协商制度,提出已有十余年,只有个别省市企业试行,结果收效甚微。今年国家立法刚刚又被列上议程,年底可望实现,还是个未知数。经济过速发展,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特别是一线工人工资偏低,职工提出的《工资法》一直在酝酿当中,部分职工的利益在或多或少的遭受侵害。因此,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要有创新的法制观念,要做到据理坚持、反复实践,就一定会催生出新的维权方面的,经国家认可的法律资源。企业工会依法维权,维权工作就会日趋完善。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经济关系、民主关系、保障关系就会有新的发展。半个世纪以来,企业工会组织维权工作绝大部分都是靠政策指引、行政命令、经济政治等手段来维系的,而恰恰缺少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依法维权。而依法维权的资源又相当匮乏,职工维权工作是在弱势中缓步发展的。20世纪末21世纪初,企业广大职工不断创新法律意识和不断实践,才逐步形成了维权的法制化。企业工会维权工作才受到重视,并进入法制轨道,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第四,企业工会组织自身维权的法制化管理与广大职工日益增强的浓厚的学法、用法的法律氛围相辅相成,这也是一种法律资源。
可以说,现在绝大部分企业的工会组织,都在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并实践着依法维权。通过依法维权进而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企业的稳定。2010年,深圳市总工会就投入了三千三百万元,与七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代理协议,请律师为工会会员维权进行法律服务。同时培训更多的工会干部,使他们逐步成为支持职工维权的法律工作者。从而推动职工法律意识的整体提高,使企业工会组织和广大职工成为法律资源的拥有者,他们的参与解决依法维权的历史性、体制性、机械性的问题,才能突出维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才能使职工真正实现依法维权。
科学发展观提出以人为本,工会维权工作也必须以职工为本。2010年,全总下发了《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五年规划(2010-2014年)》的通知。通知中说:“提高职工素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宪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为宣传教育重点,引导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促进职工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制度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理性表达利益的诉求,不断提高职工民主法制意识。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力、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发挥职工“大学校”作用,这将成为近五年内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方面。
企业工会组织,要及时对职工表达合理诉求的方式、渠道、程序进行法律法规的引导,逐步使职工牢固地树立起法制观念。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中,拥有更多的法律资源。通过遵法、护法达到维权的目的。
企业依法维权是一种新型的维权理念,它即符合中国企业维权的国情,又适合世界企业维权的潮流。我们就是要提高这种维权的理念,以职工为主运用和催生更多的法律资源。各级工会组织在利用大量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的同时,还应主动科学地做好维权工作。切记:法律是工会维权工作的资源,也是守护工会维权工作的最后一个屏障。
(作者单位:辽宁铁法能源建设公司 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