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中核集团秦山核电基地三个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申请顺利通过了国家核安全局审评。
会上,评审专家们认为,国家核安全局对秦山核电厂、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秦山第三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申请的总体审评结论是合适的,国家核安全局可以向秦山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秦山核电厂运行许可证,向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秦山第二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向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颁发秦山第三核电厂1、2号机组运行许可证。
同时,专家们还建议,国家核安全局应重视运行许可证切换期间秦山基地核电机组的运行安全,加强对秦山基地核电机组的监督;秦山核电基地三家业主公司和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要加强过渡期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程序文件的修改和升版;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秦山核电基地统一应急管理的有效实施。
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中核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秦山核电有限公司、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