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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棉总公司落实棉花临时收储政策

来源: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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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的相关规定,2011年9月8日,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棉总公司)正式启动了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

  11月7日,中储棉总公司计划收储2011年度棉花66500吨,实际成交33290吨,成交率50.1%。其中,内地计划收储26900吨,实际成交12090吨,成交率44.9%,主要分布在湖北(4800吨)、湖南(1800吨)、河北(1230吨)、江西(1110吨)、安徽(1020吨)、山东(990吨)等地仓库;新疆自治区计划收储39600吨,实际成交21200吨,成交率53.5%。截至11月7日,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交易累计成交284170吨,其中内地成交81330吨,占28.6%;新疆成交202840吨,占71.4%。

  近期,随着棉花现货市场行情持续走弱以及新棉收购加工量的增大,企业交储积极性提高,收储交易量逐步放大。据部分交储企业反映,局部地区由于交储量激增,出现了承储库点收储计划量不能满足交储企业需求的情况,引起了部分交储企业的恐慌,部分企业甚至没有公检出证就交储,致使到期不能履约。

  针对交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规定价格19800元/吨、敞开不限量收储2011年度棉花的政策,中储棉总公司近日根据各地交储情况适当调整了收储放量,合理安排日收储量,进一步优化收储工作流程,落实收储库点布局预案,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企业顺利交储。并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对交储企业和承储库点提出了如下要求:一是各交储企业要按照《中储棉总公司<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实施办法》组批,且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避免违约现象的发生。二是要严格遵守“交储棉花的籽棉收购价不得低于中国棉花协会公布的籽棉收购参考价”的规定,不得压级压价,不得虚抬水杂克扣棉农。三是各承储库要以“确保安全、体现规范、服务到位”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主动沟通、科学调配、合理安排,避免压车,全力保障储备棉及时入库。

  2011年度棉花临时收储工作正稳步推进,中储棉总公司全力做好收储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棉花市场任务的顺利落实,保障储备棉安全入库,忠实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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