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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3、4号机组工程承包合同签订

来源: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01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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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中国核电迎来了福岛核事故后的一个新“起点”。这一天,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与作为工程承包商的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承包合同》。

  中核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吕华祥,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晓明出席签字仪式,并共同见证了合同签订的重要一刻。

  李晓明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合同签署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他说,这次合同签订,不仅对中核集团的核电事业,甚至对中国的核工业发展都有积极促进意义,是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中国核电一个新的“起点”。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在中核集团公司党组的积极支持下,田湾核电的业主与工程公司通力协作、友好洽商下取得的积极成果,标志着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项目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合同的正式签署,不仅是田湾核电项目建设的又一重要的里程碑式的节点,也是中核集团公司推行工程总承包核电建设管理模式、实施“集团运作、专业经营”经营方针的重要体现。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秀江表示,江苏核电公司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发展理念,继续本着友好协商、团结互信的基本原则,与承包方在工作开展中职责明确、友好协作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应对当前形势下核电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共同打造核电项目精品。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巍在仪式上表示,中核集团和田湾核电的业主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承包的任务交给核电工程公司,充分说明了中核集团及业主对工程公司技术力量、工作业绩、人才队伍和发展前景的肯定。工程公司将在中核集团的领导下,与业主方密切配合,将工程干好,通过项目管理和工程实践,为实现我国核电产业自主设计、自主建设、自主制造和自主运营的战略目标作出努力!

  据悉,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项目为中俄战略合作项目,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为参考电站,采用俄罗斯VVER1000压水堆技术,是继中俄两国成功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一期工程1、2号机组之后,双方继续深化核能领域合作的又一重大项目,具有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由业主全面负责,核电工程公司承担两台机组的常规岛和核岛设计、建安施工、国内供货的设备采购工作,以及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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