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大地震诱发海啸,引发福岛核电站严重泄漏,导致严重的环境与生态灾难。灾难一半归天灾,一半则是人祸。人祸就是东京电力公司为一己私利,隐瞒实情,让事态不断恶化。英国《金融时报》批评说,东电公司在本次核危机中的拙劣表现,加速了这场灾难的不可控性。近年来,西方国家一直高调咏唱“企业社会责任(CSR)”,东电极度无良,无疑是极大反讽。有分析家指出,倘若东京电力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料不至于让日本遭遇如此深重灾难。
作为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一个在全球化下不断推进改革开放的国家,中国的国有企业肩负着异常的历史使命与现实重任,是其他任何一类企业制度形式所不能替代的。
国家安全的守护者。当今,经济全球化令世界市场渐趋一体化,作为世界市场的主要主体——跨国公司多来自发达国家,若将国家与企业依照经济规模放在一起排名,位列前100位的,公司数目多于国家。世界财富500强的公司,很多竟有相当于波兰这样的中等国家的经济规模,真可谓富可敌国,而且公司内部近乎都实行高度集权管理,在政策制定与执行力上,令诸多国家治理望尘莫及。
在跨国公司的母国,公司必须接受政府的监管,接受大众舆论的监督,接受企业内员工的制约。但是,在无政府的国际社会,在整个世界都在竭力向跨国公司献媚、向资本低头的情形下,东道国政府、大众舆论对跨国公司的监督非常薄弱。而且跨国公司的规避监管的手法巧妙而多样,公关与权钱交易隐蔽,如此,使得诸多跨国公司近乎为所欲为,在越来越多的行业占据优势甚至是垄断地位。在一些弱小国家(如中美洲、广大非洲),跨国公司甚至呼风唤雨,左右国家政局。
在中国,多年持续不断地扩大开放与引进外资,令越来越多的行业为跨国公司直接或间接主导甚至垄断,越来越多的民族企业成为跨国公司的附庸——代理,成为跨国公司国际分工链的一个环节,没有丝毫的谈判与议价能力,而且在跨国公司面临艰难时刻,往往成为转移风险、转嫁危机的对象。值得庆幸的是,正是由于国有企业的存在,使得中国经济主权,总体上依然掌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中。实际表明,凡是国有企业居于主导地位的行业,经济安全就有保障;凡是国有企业被私有化了的行业,经济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在国际,在广大发展中国家,有没有国有企业,有没有强大的国有企业,是一个国家保持经济独立自主的关键。20世纪70年代,在经济自由主义主导下,阿根廷卖光了所有的国有企业,在经济私有化与国际化中,换来了一时繁荣。但是,好景不长,从80年代债务危机开始,阿根廷经济由于失去了国有企业的定海神针,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由跨国公司操控,如此屡屡发生危机,经济陷入周期性动荡。而且,由于国有企业被彻底私有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质押”来换取西方贷款,危机一来,大众只有接受经济严冬的无情煎熬,苦不堪言。
相反,墨西哥在美国与国际经济组织联手推行的经济自由化中留了一手,即保留了部分国有企业,而且在一些行业(如石油)国有企业甚至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政府基本能够有效应对,而且以国有企业做抵押,换取了西方“及时雨”贷款,稳定了金融,为经济治理赢得了时间与空间。所以,对于后进国家来说,国有企业的存在与发展非常必要,可以说是国家经济危难时的关键依托。
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的电子产业因私人企业技术水平落后,缺乏竞争力,面临被美国与日本企业垄断的危险。为此,法国政府对电子产业实行了大规模的国有化,把电子产品生产的70%掌握在国有企业手中,并在5年内筹集了200亿美元用于开发电子技术,从而有效地防止了美日企业对本国电子产业的控制。①
在中国,除了国民经济主导与依托外,国有企业还在国防安全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多年来中国的军工企业(近乎清一色国有企业)一直不知疲倦、默默无闻为提升中国军事装备、实现国防现代化做出巨大贡献。地区强权、国际霸权对中国军工企业的关注、担忧与非议,恰恰反映出中国军工企业的存在与发展价值。
社会主义的实践者。连极端自由主义者都承认,资本主义不是人类的完美制度,但它是迄今为止人类所选择的最好制度。然而,人类不可能停留在一个危机周期性爆发、两级分化不断加剧、人与人以及人与自然的矛盾空前对立的世界。只要人类理想与智慧之火不会熄灭,就要探索出一个比资本主义更好的世界或制度设计,社会主义就是一个重要选项。尽管苏联集权式社会主义的尝试最终失败,但是如同资本主义存在多样性一样,社会主义当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是公有制,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就是国有企业。中国的国有企业从她诞生那天起,就肩负着一个伟大的理想而神圣的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成立初期,在苏联的帮助下,156个项目建设,不仅稳固了中国社会主义的新生政权,而且奠定了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工业化的骨干地位,进而使中国从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而后,中国以国有企业为主导,建立起完整与庞大的民族工业体系,正是在这些国有企业的支撑下,中国虽然身居发展中国家行列,拥有发展中国家之名,但是中国的实际表现——粮食与石油自给有余、工业自主创新、劳动者自豪而崇高的政治地位、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科学技术等等——远远超出一个发展中国家所能实现的战略目标。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实施改制以来,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降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靠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中国外贸、外储与GDP迅速做大,经济也日趋繁荣。但是,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粮食、石油、精密仪器设备、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经济结构、尤其是人的面貌与社会结构等等,中国越来越像一个标准的发展中国家,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貌与特征愈发清晰。
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应该体现在控制力上,而控制力又是由数量和质量决定的。质量是关键,数量是基础,没有一定的数量,质量就无从谈起。现代化法治国家,是改革开放所追求的主要目标。只要宪法依然是中国的根本大法,只要依旧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的实践者的角色不可替代。
民族精神的传承者。“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出自《易经》),这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几千年来,传承这种民族精神的主体是“龙的传人”,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以及由她领导的各项社会主义事业,也在孜孜不倦地传承以及弘扬这种精神。中国的国有企业正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这一伟大民族精神的传承与弘扬者。
新中国建立后,为了不再遭受帝国主义的欺凌,为了弘扬民族正气,中国选择了所谓“要核子不要裤子”的战略,搞出了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系列令世界震惊的伟大工程,这些伟大工程的重要实施者,就是国有企业。正是国有企业职工战天斗地(“天当被子地当床”)的英雄气概,正是有了“宁可少活十年,也要拿下大油田”的“铁人精神”,中国的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与科学技术现代化才有了日新月异的进步,中国才能在帝国主义、修正主义的包围中“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建设现代化国家。
共产党领导下的职工当家作主,激发了工人、知识分子的无穷创造力,培育了前所未有的“主人翁”的企业特质。1960年,鞍山钢铁公司职工制定了《鞍山钢铁公司宪法》,规定了参与、改革和融合的原则。诸如此类企业主人翁责任感,以及高水平的经营管理,在那个火红的年代比比皆是,由此也创造了中国独特的“爱厂如家”企业文化。就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以国有企业为龙头,“比学赶帮超”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在全社会范围内涌现了一批又一批的劳动模范和技术能手,由此创造了人类历史、社会主义建设史、中华民族文明史的灿烂辉煌。
改革开放后,中国选择了一条“以市场换技术”的发展道路,在比较优势下基本放弃了科技创新的努力,越来越多的企业也放弃了研发,大搞“三来一补”的贴牌加工制造的快速生财道路。尽管国有企业不断萎缩,但是在与中国经济增长远不成比例的科技创新中,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依旧独占鳌头。近年来,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全部由中央企业获得。2005~2008年,中央企业共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7项,二等奖202项,分别占该奖项的52%和27.4%。“神舟”系列载人航天和“嫦娥一号”绕月探测工程更是成为中国自主创新、集成创新的典范。在青藏铁路、三峡工程、奥运场馆建设等重大工程中,中央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由此成为广袤与深邃夜空中最亮眼的星星。国有企业的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的内在一致性,与民族精神传承的内在一致性,必将在中华民族的复兴伟业中谱写出新的光辉篇章。
社会责任的肩负者。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负责是国有企业的天然属性。即便在市场长期占据主导的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与实际承担状况要普遍高于私人企业。至于原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抑或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国有企业与社会一体化是一个普遍现象,一类比较极端的情形就是“企业办社会”。
国有企业在成立之始,很自然会考虑与承担职工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及养老等多种社会职能,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近乎成为一个基层的社会单位。国有企业因为“办社会”,外加“铁饭碗”的“终身雇佣制”,由此一直扮演着“社会大家庭”的角色,使得企业内人际关系保持和谐,人力资本持续积累,职工创造性不断发挥。但是,“企业办社会”的“超载”不适应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当轻装简从的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纷纷加入竞争行列后,国有企业在利润创造上的“低效”愈发明显。为了“增强企业活力”,实际则是“经济效率”、“利润创造力”,“超载”的国有企业被推上了手术台。
国有企业历经多种改制,众多国有企业由“办社会”转向“创利润”,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少,如此导致另一种极端情形的发生,即企业把利润装入腰包,包袱甩给社会,责任由社会承担,由职工、失业者自己承担。企业社会职能的卸载和社会责任的缺失,使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如同私人企业、外资企业一般,在社会责任上处于“空载”状态。如此,进入新世纪,尤其是近年来,社会对国有企业积聚了并表达出越来越多的不满。
很显然,负责任的国有企业感受到了社会的不满,2006年国家电网公司在中央企业中率先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7~2008年有33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远集团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被联合国“全球契约”办公室评为典范报告。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得到了国际、国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2008年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明确对央企提出了“国家经济的栋梁和全社会企业榜样”的先进性要求。实际上,在中国三类企业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水平不高,但是相对来说,国有企业总体上依然要好于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
2010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发布了2010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蓝皮书主报告《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2010)》披露:在中国100强系列企业(包括国有企业100强、民营企业100强和外资企业100强)中,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28.9分)仍领先于民营企业(13.9分)和外资企业(8.1分)。其中,国有金融企业得分最高(38.7分)、中央企业紧随其后(37.3分)、其他国有企业处于旁观水平(11.4分)。但是,大众对国有企业的普遍高期待与一些国有企业的实际表现存在相当的落差,因此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上依旧有很大的改进空间。为此,应重新审视中国各类企业的制度安排,重构、强化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使其处于“适载”状态。
经济调控的执行者。长期以来,经济自由主义对国有企业的经济调控职能持怀疑与批评态度。理由是,在实施经济调控职能时,国有企业要占用一些本应该属于私人企业的资源,而这些资源被私人企业使用时会更加有效。然而,令人讽刺的是,在金融危机到来时,在私人企业行将被金融海啸席卷时,他们都强烈呼吁政府奋力搭救,实现私人企业国有化。这种“和平时期是自由主义,危机时刻是干预主义;平常时期要资本主义,非常时期要社会主义;对别人搞自由主义,对自己搞社会主义”双重标准,显示自由主义学者、新强盗贵族的伪善。
在诸多西方国家,国有企业通常作为一种解决市场失灵的组织机制而存在,随着全球化与信息化的逐渐扩大与深入,市场失灵越来越频繁,在一些领域近乎成为常态。因此,国有企业不仅一直存在,而且职能甚至有扩大的态势。中国是一个有数千年中央集权的国家,一个仍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一个市场经济不完善的国家,一个在国际经济中定位于赶超型国家,政府拥有强大的资源动员能力,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突出角色毋庸置疑。这种“强政府”的经济与社会效能在东亚、在诸多新兴市场,反复得到实践的成功检验。
在当今中国,国有企业不仅是政府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参与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导力量。近年来,中国的宏观调控成效不尽如人意——自2002年开始的住房市场调控,结果是房价越调越高;2010年开始物价调控,结果是通货膨胀越调越高;此外,粮食、蔬菜、大宗商品等等,无一不是在调控中大起大落,这与熨平价格波动的调控目标相去甚远。究其原因,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民营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从中作梗(国家发改委已重拳出击),而国有企业逐渐丧失流通主渠道,稳定之锚的作用日益被侵蚀。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在西部、边远、落后地区建设大批国有企业,有效平衡了地区与行业发展差距。如今,正是国有企业不断萎缩,市场失灵普遍存在,导致在整个国民经济领域,资产泡沫越来越大,虚热实冷情形越来越严重,地区、城乡、行业发展差距越拉越大。
干净财富的创造者。尽管肩负多种沉重使命,国有企业在财富创造上同样富有效率。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贡献者。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没有国有企业提供的电力、煤炭、石油等能源和铁路、公路、港口、邮政、通信等公共设施以及各种技术装备和技术人才,就不可能有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发展。
据有关专家考证,1950~1990年,航空工业部总共得到国家投资约130亿元,生产了飞机和导弹等武器装备。在同等性能的条件下,这些武器如果以国际市场价格向外国购买,需要花2600亿元人民币,即为投资的20倍。倘若考虑到中国由此建设了一个完整的航空工业体系,培养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形成了庞大的固定资产,解决了近百万人的就业,那么贡献更大。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揭示:上海的轻纺工业,一个工厂一年的利润可以建设一个新厂,新厂都布局在成都、重庆、武汉、郑州等广大的内地,为国家建设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与世界资本主义私人企业相比,高效率的国有企业远离血与火,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欺诈,创造经济效益的手段光明,道德高尚,财富干净。
经济使命或盈利性,是企业的“第一责任”。自由主义经济大师弗里德曼曾言:企业要依照股东的期望管理公司事务,在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创造尽可能多的利润。国有企业本应超越“第一责任”。但是,在经济自由主义的制度设计下,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国有企业被纳入统一的会计与绩效核算,如此国有企业在改制的旗帜下,盈利性成为最重要标准,国有企业也由社会人变为经济人,即由一个社会的极端走向另一个经济的极端。正是盈利动机的强大牵引,使国有企业各类经济指标近年来不断迈上新台阶。
尽管创造财富是企业最重要的职能,但是相对企业其他职能,这也是一个最简单的职能。很多国有企业与跨国企业一样,通过市场的垄断(垄断的形式不同,实质一样),很容易实现经济指标的改善。1978~2007年,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却增长了25.5倍,资产总额增长了48倍,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了28.5倍。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主干,2002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7.1万亿元,营业收入3.4万亿元,上缴税金2914.8亿元,实现利润2405.5亿元,到2008年资产总额达17.7万亿元,营业收入11.9万亿元,上缴税金9914亿元,实现利润6652.9亿元。在2008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中,中央企业有19家,比2003年增加13家。一批中央企业不仅是国内行业排头兵,在国际市场上也有很强影响力。
现在的问题是,当国有企业不太赚钱的时候,挨骂;当国有企业很能赚钱的时候,还是挨骂。这当中也许有国有企业的不是,需要调整改进。但是,那些出言不逊者,怀抱什么心态,出于何种动机,值得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