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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探路“第四级”

来源:国企新闻网作者:尤放
20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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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这些年国资监管之路走得好的前提。2010年5月27日,全国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现场会议在浙江义乌召开。这标志着持续了近7年之久的三级国资监管体系,将打破沉寂,正式开始向“第四级”延伸和覆盖。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发挥对地方经济的引领作用。国务院国资委将研究出台加强县级国资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力争5年内在深化县级国资监管方面取得新的变化。

  全覆盖 新挑战

  其实,在全国范围推进县级国资监管全覆盖,目前仍面临不小的压力和挑战。曾经有不少人认为,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只是明确建立中央、省、地市三级监管机构,县级国有企业主要的任务是退出,而且县级国有资产总量很少,很难发展壮大。

  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一些地级市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行了相应调整。个别城市在“大部制”改革试点中将“国资委”更名为“国资局”,由直属特设机构改为职能部门。这在各地国资监管系统引起不小的反响和担忧。

  面对这一切,国务院国资委态度非常明确:旧体制绝不能回潮,必须尽快扭转地级市出资人转为职能部门的局面。同时,黄淑和表示,地方国有资产要逐步由国资委进行监管,这将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国有资产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事实上,江泽民同志早在《关于十六大报告起草工作的批示》中明确指出:“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营运机制建设,很有必要。要充分强调监管的重要性,以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是省市县三级为好,还是省市两级为好,还需斟酌。下放到县一级,管理和监督都难以到位。”

  由此可见,没有明确县一级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并不是县级国有资产不需要监管,主要是担心下放到县一级,管理和监督难以到位。

  一晃六年过去了,这步棋究竟该不该下?仿佛到了一见分晓的时候。目前,从各地来看,县级国有资产存量并不少:除现有的一块外,政府对公共设施的投入会增加一块,行政事业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会转化一块,国有资产通过经营运作也会放大一块。

  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国务院国资委对县级国有资产的监管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黄淑和表示,只要明确定位,找准着力点,坚持政企分开,明确出资人权责,坚持市场化运作,即使是县级国有经济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义乌范本

  应该说,义乌的实践,给县级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开了一个好头。义乌地处浙江中部,发达的小商品让这个县级城市名扬天下。但鲜为人知的是,在这片高开放化、高民营化、高市场化的土地上,国有经济依然独树一帜。

  义乌国有经济总量不大,受区位和资源禀赋等因素影响,解放以来,国家对义乌的投资很小,国有产权基本集中在商业、交通运输业和财政投资的基本建设等领域。截至2009年,义乌国有资产共涉及经营性国有企业26家,资产总额260.71亿元,所有者权益125.28亿元,国有权益92.56亿元。

  但正是这一部分少量的国有资产,引领和带动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2009年,义乌国有资产实现主营收入58亿元,利润12.1亿元,净利润8.7亿元,上缴税收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55.8%、67.7%、42%和63.4%。

  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义乌国有资产实现了以小博大?义乌市市长何美华一针见血地指出,那就是紧紧抓住市场“无形的手”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形的手”,在探索和实践中走了一条新路子。

  早在1996年,义乌就把二轻局、商业局、物资局等承担经济职能的行政机构成建制转为经济实体,初步实现了政企分开。1998年以“三买断、一保障”为核心,对全市200多家国有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国有资产基本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

  同时,义乌还相继重组成立了恒大开发公司、交通发展公司、国资经营公司、公用事业公司等四大国有公司,分别作为国有资本向市场、物流、国资培育和处置、民生等事关义乌经济社会发展命脉领域集聚的“航母”。

  2000年,义乌将原属财政局的国资经营公司改组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开始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管理。2006年,义乌又成立了国资办,统筹协调国资监管体制和国企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

  经历了这一系列的改革和探索,义乌在加强国资监管、转变工作职能以及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不过,国资政企分离不彻底、服务投资领域分散、投融资能力低下等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国资配置结构不合理、整体效益不佳、政府协调作用削弱等情况严重。

  在这样的背景下,2009年3月,义乌在国资办基础上,成立了国资局,代表市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起“市政府—国资局—国有企业”三级国资监管新架构,形成了全面覆盖,由此带来了三大根本性的变化。

  第一,原由财政局承担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统计、产权登记、资产界定等职能移交国资局。第二,各行业管理部不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而是按行业规划、投资建设、技术标准、规范服务、合法经营等要求对企业管理和指导。国资局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评价时充分听取行业管理部门意见。第三,国资局设党委和纪委,指导管理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工作。

  实践证明,义乌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监管范围和对象逐步扩大,国企改制重组和资产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高,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方向

  当然,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存在差距,国有资产的分布和结构多种多样,因此,在未来县级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中,国务院国资委将因地制宜,研究出台加强县级国资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力争5年内使改革初见成效。

  黄淑和表示,义乌的实践给我们很多启示。第一,要坚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信心。在义乌这样一个市场化取向改革起步早,个体经济、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以市场为核心形成一批国有资产,在市场的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并在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这充分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与其他所有制经济可以在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地方国有经济要有活力,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义乌市委市政府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并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向战略产业集聚,推进实现国有资产资本化和国有资本证券化,使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得到有效发挥。义乌的经验告诉我们,国有经济自身要有活力,同时把握住方向,不断引领市场往高处走,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才能体现出来,并得到充分发挥。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靠改革增活力,靠改革促发展,以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引领和带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国有经济在一些方面也要体现控制力,比如一些资源性产业要控制住,包括像市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矿产资源等,国有经济也要控制,有利于引领地方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有利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三,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的核心在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通过这几年的不断探索,义乌逐步完善出资人制度,形成了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资监管、管理和运营体系。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发展规划的要求,以资本为纽带,把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按照运营特点划转给四大国有公司,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管理集约化,极大地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也为其他所有制经济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义乌的经验告诉我们,集中监管比分散监管要好,监管范围大比监管范围小要好,有利于资源配置效率提高。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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