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完整的资本市场应当是多层次的,因为市场运行主体的差异性、对融资需求的多样性要求市场层次与之相适应。但是,由于受到我国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影响,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处于结构不合理、层次较少的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直接融资比重太低。
在资本市场融资比重方面,我国资本市场与欧洲和日本等国家相似,都是以银行贷款的间接融资为主。所以,直接融资比重一直较低。而我国资本市场中的直接融资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的直接融资比重也并不大,规模远远小于间接融资总规模。
导致资本市场中直接融资比重不高的重要原因是私募资本市场发育迟缓,而私募资本市场发展受到市场结构和市场层次制约。因为私募资本市场相较于公开资本市场而言属于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市场,而PE(私募股权基金)和VC(创业风险投资)都是私募资本市场之内的私募股权基金,是以直接融资形式投向非上市公司。
参照美国资本市场的划分,资本市场的主板(第一层)和创业板(第二层)属于公开资本市场,场外的柜台市场(或者为三板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或市场主体在市场中介的引导下自由交易)等市场都属于私募资本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位于第三层和第四层。既然PE和VC都属于私募资本市场,与产权交易市场一样同属于场外交易市场,因此,PE和VC的发展一定给场外交易市场带来新繁荣,也必定会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当前,我国特有的有形产权市场发展初具规模,绝大部分省(直辖市)政府都设立了交易机构,出台了市场交易规则。从产权市场交易的标的物来看,除了国有企业产权、国有事业性资产进场交易以外,金融类和国有资源类资产等产权进场交易量也逐年上升。
更为重要的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大多数在产权交易机构登记和托管,中小企业股权和知识产权进场交易的项目越来越多。同时,产权市场已经不是发展初期的有形市场,它已经成为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外的直接融资的重要市场之一。
其实,与公开募集资本市场的相同之处是,产权市场也是为转让方公开募集资本。但与证券市场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有明显区别:产权市场募集的资本是非证券形式、非等量化和非标准形态的产权(股权)。
但是,从证券市场以外市场层面的某种意义上看,产权市场也属于“私募资本市场”的部分,与私募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因此,产权市场交易标的物不但与VC和PE处于自然融合状态,而且为私募股权基金生长和发展提供一定条件。比如,大家较为关心的私募股权参股投入后的退出方式问题,产权市场完全可以在发展中解决。当前,产权市场所具有非公开上市的企业股权登记托管、企业并购和股权交易、股权回购、管理层收购、企业清算等方式都可以为私募股权基金退出提供通道。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笔者认为,如果产权市场能够从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中得到一些启迪,那么顺应历史潮流,充分利用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资本市场在我国较快发展的历史进程,充分把握稍纵即逝的历史机遇,紧紧抓住产权市场与私募股权资本市场有效结合部位,研究和探索产权交易机构“转型”的发展节奏和工作部署,始终把证券市场以外大量的企业融资需要放在经营目标首位,树立只有多层次资本市场才能满足不同企业融资需要的理念,把产权市场打造成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场外交易市场是指日可待的事情。
因为它向我们昭示了:市场需要决定了为其服务的市场层次和市场形态,市场需要必定要催生为其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运行规则,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内在要求。
本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