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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股权激励还不具备推广条件

来源:证券日报
200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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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日前举行的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央企业负责人激励不足和薪酬与业绩贡献不匹配的问题已经得到初步解决。目前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成熟,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相应的配套改革没有跟上,因此股权激励还不具备推广的条件,只能在有条件的企业逐步试点。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工作下一阶段将主要从六方面着手:

  一是国资委拟从今年开始在部分企业试行工资总额预算管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改进完善薪酬调控管理办法。初步确定第二任期内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均薪酬增幅控制在7%左右,继续保持与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差距不扩大并适度缩小。凡是企业当年业绩利润低于上年业绩利润的,企业负责人当年年度薪酬不得超过上年年度薪酬水平;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增长幅度不得高于本企业业绩利润增长幅度,促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企业效益增长相一致。并适时出台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

  三是规范实施股权激励,不断探索并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尝试建立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研究拟定实施股权激励试点的补充意见,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进行指导、规范。根据建立中长期激励机制的安排部署,国资委将从第二任期在非上市中央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及管理技术骨干探索开展中长期激励试点。

  四是继续加强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报酬管理和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制度建设,促进董事会试点工作不断深入。

  五是加快推进中央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规范的、符合市场竞争要求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分配制度。

  六是加快建立健全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要积极创造条件将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公开,在条件具备时,也可试行将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向社会公布。

  邵宁还透露,2004年至2006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年均增长低于同期中央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长幅度。在此期间,累计有87户中央企业负责人因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下降而降薪。目前中央企业控股的已有17家境外上市公司和6家境内上市公司批准试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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