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四中全会召开前,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委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对学习贯彻工作作了提前谋划。四中全会闭幕后,委党委及时向中央企业和委直属机关有关党员领导干部传达了四中全会精神。
在此基础上,10月10日,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同志主持国资委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委党委中心组成员紧密结合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实际,深入研讨交流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党的建设的认识和工作思路。委领导黄淑和、邵宁、黄丹华、孟建民、贾福兴、李寿生参加了学习。
经过深入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要进一步提高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重要意义的认识。大家认为,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了我们党成立88周年、执政60周年、领导改革开放30余年来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大家感到,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重点是要深刻理解《决定》总结的党的建设6条基本经验,明确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准确领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6项主要任务,切实落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党的建设的30条新要求新措施,围绕做好国资监管工作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资委机关和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为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大家表示,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要与学习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紧密联系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工作思路。要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的要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国资委直属机关和中央企业广大党员干部,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中央企业;要按照“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切实发挥中央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深化中央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按照“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要求,根据企业实际和职工需求做好中央企业群众工作;要按照“加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李荣融同志指出,《决定》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看得透。《决定》对当前世情国情、对我们党内存在的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作了非常透彻的分析判断。二是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工作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讲得透。《决定》科学总结了我们党成立88周年、执政60周年、领导改革开放30余年来取得的6条基本经验;提出加强党的建设的6个方面30条新要求新措施,提出了加强党建的“四个着眼于”的着力点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明确了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和党的建设的总目标。
李荣融同志指出,国资委成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今后要总结经验,形成制度,尤其是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从源头上保证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李荣融同志还对国资委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安排。一是要结合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国资委党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和《中央企业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意见》;二是要开好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和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切实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不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三是要办好国资委直属机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集中理论培训班,讨论修改好两个文件。
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局长刘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局长姜志刚、党建工作局局长刘汉滨、宣传工作局局长杜渊泉、群众工作局局长李学东、纪委副书记邵春保分别作了重点发言。机关各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委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