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中央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完成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的全面总结,请有关中央企业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2009年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个别仍有未完成司法终结项目的企业2010年工作计划书面报送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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