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资厅分配〔2009〕510号
关于做好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中央企业职位薪酬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30日开展2009年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分配〔2008〕44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2009年调查职位范围、调查数据组织填报方法与2008年工作要求一致。调查内容为相关职位人员2008年度现金总收入的最高值、中位值和最低值。
三、职位薪酬调查通过“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问卷系统”(从国资委互联网站“在线服务-软件下载”栏目下载)实施。
请各中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本企业职位薪酬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10年1月30日前将“中央企业职位薪酬调查问卷系统”附件1、附件2电子版(光盘)报送国资委企业分配局。
联系人:谭志博 刘新星
电话:(010)6319319763193401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附件:1.2008年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职位薪酬调查表
2.2008年中央企业(所属公司)职位薪酬调查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