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9]303号
关于调整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主业的通知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结合企业发展情况,我委对华润(集团)有限公司的主业调整进行了审核确认,现予以公布。
请你公司根据调整后的主业,进一步加强战略管理,积极推进调整重组,突出主业,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