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文件
直党宣[2009]10号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各厅局、直属单位、直管协会党委(总支、支部):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下简称“四中全会”)已经胜利闭幕。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结合国资委直属机关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和委党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要求,现就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
四中全会是在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作的重要讲话,科学总结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工作,全面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和做好当前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深入分析了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战略部署,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四中全会的召开,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国资委直属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直属机关和中央企业党的建设,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推动直属机关各单位改革发展,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学习领会《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全会《决定》的自觉性坚定性。
各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深入研讨,深刻理解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是党极为宝贵的财富,必须作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深刻理解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全面把握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个重大命题和重大任务;深刻理解做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在应对挑战中创造新的发展机遇、取得新的发展成就的信心决心;深刻理解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面临的形势任务,更加坚定自觉地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明确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各级党委、领导肩负的重大责任,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直属机关各单位要通过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全面落实《决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各项重大部署,全面推进委直属机关各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三、切实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
委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决定》“四个着眼于”的要求,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与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结合起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实效。
四中全会结束后,委党委立即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四中全会精神。委党委将组织集体学习,深入研讨交流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及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思路和措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各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层层组织学习。要发挥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引导作用,通过集中办班、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引向深入。有条件的单位可邀请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加深广大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的理解和把握。
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橱窗等内部教育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全会精神宣传活动,营造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调查研究,解决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抓好建章立制,实现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机关党委将加强对各单位党组织学习情况的指导检查,并根据学习的进展情况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作出安排。各单位党组织的学习贯彻情况请及时报机关党委。
联系人:刘冬 电话:63193312 63192937(传真)
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