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对企业集团的整合重组力度。在对各监管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的基础上,按照明确国有经济的布局范围、突出主业发展、合理确定营运主体的要求,对监管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组建成立产业发展集团、城市发展集团和国联金融投资集团,原10家监管企业调整重组为6家监管企业。
二是搞好企业战略规划制定。制定并实施好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明确发展定位和方向,做好三年发展规划目标、年度目标分解及措施的编制工作,并形成滚动调整机制。
三是加强企业投资计划管理。组织各监管企业做好年初投资计划申报,并做好审核工作,根据企业重组调整的实际,做好企业年度重大投资的融合和调整;加强对企业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的跟踪和动态监管,启动对重大投资后评估的实施准备工作。
四是加快推进缩短企业投资管理链条。在彻底清理监管企业投资情况的基础上,明确对不属于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地方金融、公共服务领域的二、三级参股企业和四级以下企业共159家全部进行整合或退出,全面启动方案制定、审计评估、公开挂牌、依法处置等法定程序,目前,已有108家企业完成审批,占任务总数的67.6%,其余企业正在实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