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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国资委全面完成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任务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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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中旬,湖北省各出资企业全面完成了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任务。这次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工作,是在今年5月份收取2006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之后,加之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国际金融危机强力冲击、年初冰雪灾害及四川汶川强烈地震捐款等自然灾害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企业资金极度紧张、经济效益急剧下滑的形势下进行的。

  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任务能够全面圆满完成,一是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湖北省国资委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李鸿忠生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段轮一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杨主任主持主任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并专题研究具体部署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邹主任亲自主持召开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会议,要求按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从讲政治、讲执行力的高度,确保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是完善了国有资本收益规章制度。今年初,我们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湖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了国有资本收益申报、核定、上交等工作规程,保障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根据主任办公会决定,把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纳入企业考核范围,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年薪兑现挂钩,建立了保证国有资本收益任务圆满完成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各企业的大力支持。我委出资企业在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工作中表现出了很强的大局意识、回报意识,克服各种困难,筹措筹措资金,全面完成上交任务。大冶有色公司、省盐业总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省铁路公司、省鄂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企业提前20天上缴入库。三环集团公司和福汉木业集团公司在企业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足额完成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任务。

  四是扎实开展工作。在2006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完成后,就立即着手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联合省财政厅请求省政府审批同意了2007年~2009年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拟订了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布置安排,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督办,定期跟踪,加强协调,狠抓落实,促进了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工作任务的园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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