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4日,陕西省国资委刘阳主任在商洛与市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商洛市国资监管工作进行了座谈,在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后,刘阳主任对商洛市有关部门在国资监管方面所做的工 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商洛市目前共有国有企业12户,职工1500余人。由于各种 原因,这些企业基本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2010年5月我省市级机构改革前,这部分国有资产由原商洛市国资委(商洛市工信局) 监管。机构改革后,商洛市国资委被撤销,其国有资产监管职能由保留在商洛市工信局的一个科室承担。
刘阳对近年来商洛市在国资监管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 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机构改革前商洛市国资监管机构健全,工作扎实,在推进市级国企改革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即使在国资监管机构被撤销后,有关部门也极力克服困难,主动工作,努力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十分不容易。有这样的工作状态和精神,商洛市的国资监管工作一定能不断取得新成效。
针对下一步工作,刘阳明确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在省、 市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资监管机构,是中央的重大决策。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切实担负起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努力把国资监管的职责履行好。二是从全国和我省的情况看,省、市两级的国资监管体制已基本建立,目前正在探索向县级国资监管延伸和对经营性资产的全覆盖。商洛市有关部门要积极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省国资委将加强与商洛市的沟通,推动商洛市国资监管机构建立健全。三是当前国有资产监管的任务非常繁重,商洛市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作,并积极与省上的大企业、大集团对接合作,要按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要求,通过多种方式,盘活现有资产,加快企业培育和引进,为促进商洛的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实现科学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四是省国资委将积极支持和指导商洛市的国资监管工作,支持省属大企业、大集团到商洛投资。同时,也希望商洛市积极参与,使商洛市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得到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