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在这里召开2008年全省国资监管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委二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回顾2007年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08年的主要任务。
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国有经济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十分重视。去年年底,继吕祖善省长、陈敏尔常务副省长分别听取我委的工作汇报后,赵洪祝书记又主持召开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资监管工作。葛慧君副省长分管国资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非常重视。2月18日,葛省长到我委调研并听取工作汇报,肯定成绩,提出要求。明天上午,她还要到会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很好地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7年国资监管工作情况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省国资系统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为己任,以改革促发展,以监管保发展,以党建护发展,以发展来巩固改革成果,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探索创新,勤奋工作,国资监管工作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呈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据快报统计,全省11个市本级监管企业全年实现销售收入848.7亿元,同比增长19.2%;实现利润77.1亿元,同比增长31.1%;实现净利润50.3亿元,同比增长42.1%;上缴税金47.8亿元,同步增长11.6%。截至2007年底,全省11个市本级监管企业资产总额3234.6亿元,同比增长18.7%;所有者权益1201.1亿元,同比增长17.8%。省属企业各项经济指标继续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年实现销售收入2529.0亿元,同比增长20.6%;实现利润171.2亿元,同比增长38.9%;上交税金129.3亿元,同比增长12.5%。截至去年底,省属企业资产规模首破三千亿元大关,达3441.2亿元,同比增长20.4%。去年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浙江特色的国资监管新体制基本建立
全省国资监管新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转。各市组建国资委后,结合地方实际,在落实职责、人员到位,明确监管企业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和积极有效开展了各项业务工作,国资监管工作的成效逐年显现。去年7月,金华市国资委正式挂牌,内设7个职能处室,确定了第一批29家监管企业,实现了人员、职责的到位。台州于去年2月成立了国资委党工委和纪工委,明确了第一批12家监管企业。对市、县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去年,省国资委通过各市国资委主任例会等方式,加强了业务指导。各市国资监管机构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县级国资监管工作的有效实现形式。通过努力,义乌、淳安、慈溪、临海、奉化、乐清、苍南等8个县(市)单独组建国资监管机构后,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国资监管工作逐步开展,全省其他部分县(市)也逐步落实了国资监管的部门和机构,明确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经过几年努力,全省初步形成了以产权管理为核心、以业绩考核为重点、资产评估转让处置较为规范、企业改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监督管理逐年加强的国资监管制度新体系。
全省国资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各地结合地方国资监管工作的进度和要求,着力推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效果。杭州加强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目前已初步形成覆盖全面的制度体系。绍兴把2007年作为“制度建设年”,制定了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办法等8项制度。嘉兴结合企业优化重组,把规范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作为制度建设的重点,制定了多个相关办法。丽水根据工作开展实际和需要,制定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工作办法等4项制度。衢州加强了制度建设,加大了相关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淳安通过几年的努力,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制度体系。临海围绕“科学运作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的目标,加快了监管制度的建设。
全省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继续完善。各地结合企业改革重组的实际,根据地方国有资产分布状况和要求,突出重点、注重规范,对业绩考核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和完善。杭州探索了年薪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实行虚拟股权激励和建立离职保证金等形式,在部分企业试行了业绩考核中长期激励的办法。宁波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程序更加规范,质量有所提高。湖州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3家集团公司的考核试点,纳入业绩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温州在原有办法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业绩考核的工作流程。台州拟定了国有相对控股和参股企业的考核办法。临海在原有年薪制考核办法的基础上,拟定了分类考核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年薪制试行办法》。
(二)全省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成效明显
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一年来,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在推进改革中,围绕和突出了促进发展这个落脚点,按照既定的改革目标和方案,实现了企业改革目标从摆脱困境转变为做强做大、改革主体从单一搞活转变为整体推进、改革方式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调整的“三个转变”,取得了明显成效。
改革重组步伐进一步加快。杭州稳步推进公交、自来水、燃气、垃圾处理等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培育上市等方式深化改革。宁波通过市、区联动,加快推进优质资产向港口、交通、城市公用设施等优势企业集中,形成了几个大的战略性国有投资公司。慈溪重点抓好3家国企的改革重组工作,化大力气盘活国有资产存量。
企业发展规划制定落实。宁波完成了市属国有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明确了该市国有经济战略发展重点和国企调整方向。温州着手编制了全市国有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开展了优化布局专题调研,先后对6家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逐步开展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金华制定了国有资产布局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工作。绍兴通过调研,制定了国有资产重组整合的总体思路。
企业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湖州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现了国有资产总量的70%集中到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领域,国有资本总量的70%集中到国有大集团大公司的年度目标。嘉兴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有效实施国有企业间的优化重组,国资营运公司从14家较少到6家,公司主业更加突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绍兴通过实施黄酒集团氨纶资产的剥离工作,既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使企业主业更加突出,增强了企业发展后劲。
(三)不断探索创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效方式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省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继续探索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国资监管新路子。省国资委建立健全了国有产权代表、专职监管人员、企业内部审计、重大财务事项等“四个报告制度”,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并着力加以落实:
1、国有产权管理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更加规范。各地都制定了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制度,通过评估严格把关、转让公开挂牌等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去年,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项目共184项,评估总价32.86亿元,成交总价44.19亿元,转让增值率34.47%。其中,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43项,评估总价11.63亿元,成交总价20.27亿元,转让增值8.64亿元, 转让增值率74.34%。湖州制定了产权管理实施办法,加强了产权转让全过程的监督,去年国有产权交易交易增值率为41%,比2006年提高近14个百分点。台州通过市县联动,开展了较为全面的产权登记,同时在纪委等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了产权登记的专项检查。二是实施了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评估公开招投标的 “阳光工程”。各地根据省国资委要求,加强了对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地还总结了“阳光工程”实施经验,完善了相关办法,提高了审计、评估工作的质量。杭州完善了资产评估制度,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三是积极培育和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去年,我委召开了各市国资委主任例会,传达了省属企业上市和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提出推进国有企业上市的基本思路和总体设想。嘉兴企业上市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07年2家企业实现了IPO,1家成功实施增发,共募集资金26亿元。杭州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市属企业,启动了商业银行、杭锅、杭叉等企业的上市工作。宁波积极开展了宁波港集团的改制上市工作,目前改制方案已经通过,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2、企业财务监管体系继续强化。一是开展了企业清产核资等基础性工作。台州、金华开展了出资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和国有资产财产清查工作,掌握了情况,摸清了家底。舟山“以查促管”,积极做好市属委托管理企业日常的财务监管工作,对企业存在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义乌开展了市属国有企业情况调查和清产核资工作。与此同时,积极做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开展了全省新会计准则培训工作。二是创新财务监管方式。湖州制定了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对3家企业下发了监管建议书并加强了后续监督。台州切实加强企业经营风险防范,结合财务快报实施了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动态监管。三是内审工作有了新进展。省国资委召开了首次全省国有企业内审工作会议,明确了国有企业内审工作的新要求。杭州制定了重点企业的内审制度,对10家重点子企业开展了内部审计。湖州开展了12家企业的内审工作,开展1家企业离任审计。绍兴制定了内审工作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监管企业的内审和专项审计工作。
3、企业专职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杭州在6家企业开展了完善董、监事会的试点,任命了部分董事和选任委派了兼职监事、专职监事,基本配齐了6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嘉兴采取了市级营运公司财务负责人“上管一级”的办法,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国资委统一任免、管理和定期交流,并制定了相配套的考核、报告、管理等办法。台州探索规范监事会工作,起草了《监事会工作暂行办法》等3个监事会管理制度,并试行了市属企业监事的外派制度。舟山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总监,启动了财务总监委派试点工作。同时,加强了全省专职监管队伍建设。这几年来,省国资委每年组织全省国资系统专职监管人员培训班,聘请企业高管人员和专家授课,去年全省国资系统80余名人员参加了我委组织的监管培训,全省专职监管队伍的素质不断提高。
(四)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去年,全省国资系统结合实际,以“作风建设年”、 “四好”班子创建、和谐企业建设、“教育培训年”等为抓手,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加强思想、组织、队伍、廉政和文化建设,为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证。
1、和谐企业建设不断推进。按照全省国有企业推进和谐企业建设的意见,各地采取各种措施,积极部署和推动和谐企业建设,全省国有企业积极响应,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创建工作。全系统共推荐或上报调研报告和论文68篇,其中省属企业42篇,各市国资委推荐26篇。这些调研报告和论文,集中体现了全省和谐企业建设理论与实践的成果。目前,我们出版了论文集,27日将召开专题研讨会。
2、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得到加强。各地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加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和管理方法。温州率先开展了市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公开选拔工作,去年10月份开始,温州市面向全省公选了6名市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目前公选人员已全部到岗任职。杭州以深化“四好班子”建设为抓手,调整配备企业领导人员,加强了企业经营者队伍建设。衢州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为契机,完成了4家政府性投资公司和4家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的调整工作。
3、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继续强化。湖州着力构建具有国资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开展了“学党章、明党纪、讲正气、促和谐”的专题教育活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提高教育的有效性。绍兴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目前已完成了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企业职务消费指导意见等多项制度建设。台州根据出资企业党组织划转后的实际,召开了首次市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4、企业稳定得到有效维护。各地把维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温州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解决了部分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个案问题,全年共接待上访人员613批1874人次,完成交办调查回复29件。嘉兴加大工作力度,妥善处置改制遗留问题,一些重点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丽水在企事业改制工作中,把和谐稳定放在突出位置,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事件,对重点信访复核件进行了实地了解和处理。
对于取得的成绩,省领导赵洪祝、吕祖善、夏宝龙等都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赵洪祝书记在省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在北京工作的时候,以为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很快,国有经济逐步萎缩了,实际上浙江国有经济也发展很快,体现了中央“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要表扬一下国资委,功不可没,边组建边工作,很不容易。吕祖善省长指出:国资委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这几年成效很大,国有资产大幅度增加,国有企业效益提高,竞争力增强。国有企业改革从原来为摆脱困境的改革,现已转变为企业能适应市场、在竞争中起作用来推进改革,改革内容逐步深化,一些大的风险已经化解。陈敏尔常务副省长指出:改革、发展、监管这三方面成效大。改革方面有的已完成,有的正在实施,活力增强。发展方面资产增加,实力增强,人员增加,社会贡献大。浙江国有企业影响力在不断增强,美誉度在不断提高,改革和发展实现了“双丰收”。 监管方面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国资委成立后三年多时间的工作成绩很大,基础性工作、开拓性工作、规范性工作不断地到位。葛慧君副省长在听取工作汇报后指出:这几年,省国资委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两个毫不动摇”方针和“三宜”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拓创新,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调整国有资产布局结构、探索建立国资监管新路子,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也在实践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
同志们,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大家抓住机遇、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国资委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省国资监管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然,回顾过去一年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国资监管制度建设还有待继续加强,与依法有效履行出资人职责还存在一定差距;开展调查研究不够,对企业的情况特别是企业财务资产信息掌握还不对称,与有效开展出资人监管的要求有一定距离;国资监管队伍“两个转变”步子还不够快,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向产权管理方式转变速度也还不适应企业改革发展进程等。
二、2008年全省国资监管工作总体安排
200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第一年。全省国资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遵循企业发展规律,转变企业发展方式,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加强资本、人本、成本管理,实施再创业、再提高、再发展工程,增强全省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要求是:创业发展,创新强企,深化改革,科学监管,以创新推进创业,以强企支撑强省。
根据上述工作总体要求,今年要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优化布局结构,进一步构建创业创新的发展平台
2008年,我们要继续按照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原则,通过“三个抓手”,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推动国有资本的“三个集聚”,努力构筑符合我省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本产业板块和经营格局,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一是以建立完善动力机制和评价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创业创新的内在动力。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国资监管机构在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职责,积极研究制定国有资本预算中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创业创新中的作用,调控资金投入,鼓励企业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探索国有企业经营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结合,设立国有企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途径与方法,提高国有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创业创新的动力。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中创业创新的评价内容,创新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办法,着力研究企业创业创新的评价机制。
二是以培育大企业大集团为抓手,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各地要围绕落实《培育大企业大集团的指导意见》,推进国有企业战略重组。要采取多种重组方式,既可国有企业之间重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相互重组,条件具备的,也可以与境外企业重组,用好用活重组手段。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落实好规划,采取各种措施,不断优化资产结构,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打造本地国有企业大集团,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发挥国有企业主导作用,提高国有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力。
三是以开展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营造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国有企业开展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型企业”创建活动。要通过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型试点等手段,积极指导和推动企业制订创新发展规划,加强对企业创新工作的指导。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开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要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加强风险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做好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制订和完善奖惩机制。
(二)继续深化国企改革,进一步夯实创业创新的体制基础
我们要按照“总结、深化、提高”的要求,继续坚持改革不停步,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各地要抓住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好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和落实好国有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国有经济进退的行业和领域,发展壮大一批对地方经济有重大带动作用和贡献度的国有企业。要鼓励国有企业根据主业发展板块的实际,在对现有业务进行分类、整合的基础上,形成“主营业务突出、板块归属清晰”的改制模式,对企业改革实行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灵活推进。
二是加快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着力推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大胆实践,总结经验,加快实施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和国有独资、绝对控股公司职工董事制度,建立健全权责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要以实现母子公司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的目标,进一步缩短管理链条,理顺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增强母公司的控制力。要根据新《公司法》的要求,全面修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权力制衡机制。要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探索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办法,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运行机制,增强企业内部活力。要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依法规范劳动合同,推进劳动用工市场化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三是培育和推进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属企业上市和发展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导所监管企业抓住当前资本市场发展有利时机,培育和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要组织制订“十一五”期间企业上市专项规划,促进企业资源整合、优化配置、结构调整。要按照规范操作、分类指导,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积极培育企业上市,继续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整体改革上市,力争今年全省有更多的新国有控股公司上市。要扎实做好企业上市的基础性工作,重点研究资产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问题。要鼓励企业积极探索与所控股上市公司之间资源整合的方式,促进上市公司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所控股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不断创新国资监管方式,进一步健全创业创新的管理机制
2008年,各地要以构建和落实财务监管、产权管理、业绩考核等制度为重点,不断创新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方式。
一是创新财务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和创新财务监管方式,发挥财务监管工作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方面的作用。要进一步落实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企业财务统计和研究工作,关注企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行情况,做好财务状况分析监测和财务风险的评估预警。推动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全面预算管理,指导推动企业修订完善财务制度,提高资产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夯实财务管理基础。制定相应办法,在企业推行预算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出资人财务预决算管理审核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抓好企业内审工作,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推动企业健全内审工作机制和机构设置,有效整合财务资源,提高集团财务控制力,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防范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事会工作,加强对重点企业、重要经营管理活动、重大决策及其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和灵敏性。
二是加强国有产权管理。各地要继续探索和完善“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中介机构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国有产权进场交易,推动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落实,做到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发挥市场机制在企业改制中的作用,有效实现国有产权规范流动和保值增值。加强产权管理的基础工作,加强对产权交易、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流转的动态监测。继续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帮助和鼓励企业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
三是完善业绩考核体系。各地要在认真总结业绩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化有关制度和办法,完善考核体系,抓住出资人最关心的关键问题和企业管理中的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考核指标标的导向性和针对性。鼓励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引导企业更加关注价值创造,加强风险管理,提高发展质量。结合企业行业分布和结构,加强分类考核和行业对标,逐步实现精准考核。继续完善业绩考核奖惩办法,建立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
(四)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强化创业创新的政治保障
今年,要通过推进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企业文化创新等手段,为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提供坚强保证。一是改革创新企业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建工作真正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把党组织的工作制度与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规则相结合,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将“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与企业创业创新相结合,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创新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办法,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者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整体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企业惩防体系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强化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创新人才、科技开发人才、技术技能人才等方面人才的重点培养、引进和使用,进一步形成留得住人才、引得进人才、人才作用充分发挥的政策机制,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四是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创新。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核心价值理念,促进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管理创新相融并进,不断增强企业软实力。
三、努力开创浙江特色国资监管工作的新局面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国有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国有企业创业创新的动力。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我们搞好国有经济的信心和毫不动摇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决心。一是以深入开展“高举旗帜、创业创新”活动为主线,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二是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为契机,进一步加深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转变企业发展方式,增强企业创业创新的能力。三是以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再创业、再提高、再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影响力。
(二)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国资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过这几年的努力,我们在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上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现在各市国资机构已基本建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基本制度也逐步到位,业绩考核、产权管理、财务监督、企业领导人管理等工作也已经开展。可以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框架已经建立起来,各项工作已经上了轨道。但是“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出资人监管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要解决这些问题,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继续加强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用制度来实现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权利、责任、义务相统一。在这个基础上,我们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抓好落实上。制度的效力关键在于执行,如果执行不力,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只是一纸空文,这方面教训很多。国资监管工作涉及国有资产运营、企业改革发展,对制度的执行尤其要严格。要使制度深入人心,每一项制度出台后,都要广泛宣传,加强培训,使国资委和企业的干部职工都能够掌握要领,把执行制度变为自觉行动。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关于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制问题,去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标志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在我国的正式建立。在新的国资监管体制下,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是国资监管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国有资本收益权的重要内容,也是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重要手段,对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意义重大。目前,由于我国的公共预算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一项较为复杂、开创性较强的工作,中央本级还处于试行阶段,我省正着手抓紧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意见。按照省政府部署,财政部门牵头代拟了《省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我委积极参与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明确我委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坚持取之于国企、用之于国企的原则,专款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企业自主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与国资监管有关的费用支出等。目前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意见已上报省政府并征求各省属企业意见,近期将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发文。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与我委联合发文,正在进一步沟通研究之中。对于该项工作,各地不宜实行“一刀切”,应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多种不同模式,便于共同总结,逐步理清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职能,逐步探索完善。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
国资监管是一项极具探索性和挑战性的工作,也极富创造性和开拓性。作为国资监管事业的探索者、先行者,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国资监管工作思路和方法,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及时性。当前创新国资监管方式的重要方面,就是要通过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工具动态分析跟踪,实现信息对称、数据准确真实。
要实现监管企业信息对称,实时掌握企业财务活动、产权变动、对外投资担保等行为,就必须充分运用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今年,省国资委将做好全省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对国资系统信息化建设进行全面的规划。同时,从工作实际出发,抓紧做好基础信息资料库的建设工作,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企业统计报表、财务状况等信息资料库,适时建立企业财务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企业产权结构变化情况资料库,逐步构建企业产权动态管理平台;加强企业经营业绩、成本变动情况分析和数据库建立,动态掌握和考核企业经营状况;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动态了解,并定期做好企业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分析;建立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情况信息库等。我们要争取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达到覆盖全省国资监管机构和所出资企业的国资监管信息网络平台,不断提高国资监管的水平和有效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为国资监管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国资监管是一项专业性和综合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要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要继续按照“两个转变”的要求,以培养国资监管干部“五个能力”为核心,以强化培训为载体,不断提高国资监管队伍的综合素质。
一方面,要营造全员学习的氛围。国资监管工作专业性强,要当好出资人代表,既要有较强的宏观经济把握能力,又要有微观经济辨析能力;既要有较强的经济理论知识,又要有较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尤其是在当前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更要有资本运作意识,涉猎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推动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的作用。这不仅是国资干部的立业之本,也是我们国资监管机构的立足之本,更是推进“两个转变”的重要内容。这几年,我们一直提倡把国资委建设成学习型机关,使我们的干部成为专家型干部。希望大家要有学习的自觉性和目的性,把学习当成一种责任、一种习惯、一种修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和生活方式。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时代要求,适应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思考,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促进工作的举措。
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国资监管机构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在座的各位,都是各地国资委的领导干部和委机关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一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对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领导干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大家要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业务能力,加强党务工作的学习和提高,把握好工作的主动权,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今年,省国资委也将继续想方设法,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创造条件,为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之间,各市、县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交流沟通搭建平台。
同志们,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浙江特色国资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全面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