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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加强政法队伍科学化管理

来源:新华网作者:杨维汉
2011-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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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专题汇报会上强调

加强政法队伍科学化管理 规范和提高执法监督水平

   新华网北京7月15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15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央政法委全体会议暨司法体制改革第10次专题汇报会。他强调,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科学化管理,规范和提高执法监督水平,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会上,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机关分别汇报了关于建立完善法院检察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警察职责权限和人员管理机制、完善政法干警工资和职业保障制度、加强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的执法监督等改革事项的进展情况。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周永康说,对法官、检察官及其辅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推进司法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对司法队伍实行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基础,对优化司法机关资源配置、激发司法队伍内在活力,促进审判、检察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把高素质法律人才吸引到司法机关,稳定在执法办案第一线,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要按照人员比例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原则,从司法实践需要出发,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审判、检察业务中的主体地位,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层级法官、检察官的员额比例。要建立科学畅通的人员交流机制,使法院、检察院内部不同类别的人员能够流动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为每位干警的成长进步提供发展空间。

    周永康指出,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担负着保障审判、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职责。随着司法机关工作任务的发展变化,需要对司法警察的职责权限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管理滞后等问题。要提请立法机关抓紧修改完善《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为司法警察切实履行职责提供法律依据,以更好地满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警务保障工作的需要。

    周永康指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政法机关承担的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对政法干警的职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政法保障机制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政法工作,促进了政法队伍建设。要切实把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国家经济实力增长水平,逐步把没有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特别是要加快政法干警职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为政法干警依法履行职责解除后顾之忧。

    周永康强调,党委政法委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政法各单位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是党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重要方式。加强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有利于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法机关得到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政法机关得到正确实施,有利于把党对政法工作的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科学监督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严格公正执法,支持政法各单位相互配合制约、正确实施法律,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法各单位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提高把握大局、依法办事、掌握政策、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努力使政法各单位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王乐泉,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政法委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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