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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顾仲阳
20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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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访人:记者 顾仲阳

    解读人:国务院扶贫办主任 范小建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新《纲要》)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针对扶贫对象,新《纲要》提出“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以下简称“两不愁,三保障”)。针对贫困地区,新《纲要》明确“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未来十年,我国将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扶贫开发首要任务。扶贫对象生存发展能力差,极易返贫,“稳定实现”难度不小,必须在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下,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作用。“两不愁,三保障”不仅考虑了吃饭、穿衣、住房等基本生存的需要,也兼顾了部分发展的需要,符合新阶段扶贫工作的基本特征,既鼓舞人心,又经过努力可以实现。

  低保维持生存,扶贫促进发展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实施开发式扶贫以来,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当前农村贫困人口中,多数可以通过开发式扶贫脱贫致富。

  对低保标准以下的全部贫困人口以家庭为单位提供补助,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是输血式扶贫,更多关注人的生存权;扶贫开发则为所有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创造条件,提供生产发展机会,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是造血式扶贫,更多关注人的发展权。

  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都是缓解和消除农村贫困的方式。未来十年,我国将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两轮驱动扶贫模式,并逐步实现这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鼓励和帮助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链接: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低保覆盖2528.7万户5214万人,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17元,月人均补助水平为74元。全国农村得到五保供养的人数为556.3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

  专项扶贫主要指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直接帮助最贫困乡村、最贫困人口的扶贫项目;行业扶贫主要指各行业部门支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的政策和项目,承担着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的任务;社会扶贫主要指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水平。目前,扶贫开发呈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新格局。

  新《纲要》首次明确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作为国家扶贫战略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而且每个部分内容都更加全面、具体,构建和完善了大扶贫工作格局。下一步,专项扶贫要加大力度,重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以工代赈、产业扶贫、就业促进、革命老区建设和探索性扶贫试点。行业扶贫要明确责任,加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倾斜力度。社会扶贫要拓宽渠道,提升水平。

  链接:我国逐步加大对扶贫的专项财政投入,从2001年的127.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349.3亿元,年均增长11.9%,十年累计投入2043.8亿元。

  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

  新《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完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扶贫对象的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并首次提出对扶贫工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政策和项目要进行贫困影响评估。同时,新《纲要》从财税支持、投资倾斜、金融服务、产业扶持、土地使用、生态建设、人才保障和重点群体等8个方面进行了政策设计。其中, 新《纲要》明确提出要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力度。

  组织保障方面,新《纲要》最突出的有三个内容:一是从新的工作格局出发,提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和“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二是提出进一步完善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工作部门和重点县的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激励机制,特别要求“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配合”。三是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

  链接: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政府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先后制定实施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减贫规划,使扶贫减贫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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