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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十年减少6734万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顾仲阳
201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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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新闻办11月16日发表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白皮书(全文见第二十三版)。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我国扶贫标准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000年底的9422万人减少到2010年底的2688万人,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

  扶贫标准从2000年的865元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

  近十年来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取得很多新进展。全国农村扶贫标准从2000年的865元逐步提高到2010年的1274元,农村贫困人口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从10.2%下降到2.8%。

  从2001年至2010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276元增加到3273元。

  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2010年底,重点县农村饮用自来水、深水井农户达到60.9%,自然村通公路比例为88.1%、通电比例为98%。

  贫困地区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到2010年底,重点县7至15岁学龄儿童入学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青壮年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全覆盖,参加新农合的农户比例达93.3%。  

  贫困地区生态恶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从2002年至2010年,饮用水水源受污染的农户比例从15.5%下降到5.1%。

  各级财政10年来投入2043.8亿元扶贫

  范小建认为,扶贫开发成就的取得,是多方面政策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多年来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扶贫开发奠定了日益强大的物质基础。第二,《纲要》实施期间,国家不断加大统筹区域发展的力度,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区域发展政策,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第三,国家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全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广大贫困群众受益良多。第四,国家不断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2007年以后,在农村全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维持基本生存做了制度性的安排。标准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10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开发的资金达到2043.8亿元,同时,各级政府不断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实行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提高扶贫政策执行力。

  现有贫困人口2/3属于返贫性质,状态极不稳定

  范小建表示,虽然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任务依旧十分艰巨。

  首先,扶贫对象规模依然庞大。按照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到2010年底扶贫对象268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2.8%,比例虽然不高,但规模不小。

  其次,特殊类型贫困矛盾突出。特殊类型贫困现象在西部主要集中在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在中部集中在老区和山区;东部有少量连片贫困区,主要是内部发展差距问题。特殊类型贫困地区是扶贫开发任务最艰巨的地方。

  再次,返贫压力也很大。在我国现有贫困人口当中,有2/3属于返贫性质,十分脆弱,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市场冲击成为返贫的重要因素,经济波动对贫困地区影响很大。同时,我国现在的贫困人口,相当一部分分布在自然灾害相当严重、生态非常脆弱的地方,而且防灾抗灾能力相对不足,在气候变暖,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的情况下,这些人很容易返贫。

  还有就是收入差距扩大、相对贫困凸显问题。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扩大到3.23∶1。同时,农村内部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10年农村内部最高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家庭的7.5倍。

  2020年,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范小建说,今后十年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可概括为“两不愁,三保障”:即到2020年,稳步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除此以外,还要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把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作为扶贫开发工作主要对象。把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已经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族居民聚居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今后十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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