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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批转《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资产管理的意见》

来源:人民日报作者:邱一鸣、胥金章
201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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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中央军委日前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军队资产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这是胡主席和中央军委着眼军队资产管理工作长远建设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军队资产管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意见》贯彻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全面建设现代后勤要求,准确把握军队资产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系统总结近年来部队资产管理实践经验,明确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总体思路、工作任务和措施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军队资产管理,全面提升财力资源综合保障效能,推动部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意见》指出,加强军队资产管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计划主导、钱物并重和矩阵式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行资产配置标准化、核算动态化、处置规范化、统筹资产调配与预算安排的“三化一统筹”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方式和法规制度,逐步形成体现时代特征、符合使命要求、适应军民融合的军队资产管理体系,为我军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提供适时、适地、适量的精确化保障。

  《意见》强调,要抓好资产与经费两类资源统筹配置,加强规划计划和预算的有机衔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要推动重要资产集中调配利用,建立健全跨单位、跨部门的资产调剂利用机制;要做好重大任务中的资产管理工作,撤并降改单位对所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和封存保管,部队遂行重大任务时要立足现有资产搞保障,做到资源共享、循环利用;要强化资产处置监管,严格处置程序与权限,确保资产处置公开、公正、规范;要逐步完善分工协作的管理机制,事业部门加强资产实物管理,财务部门加强资产价值管理,纪检、审计部门搞好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军队资产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军队资产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提高资产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严格依法管理,加强信息化手段建设,深化拓展资产管理改革,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资产管理各项工作深入发展,进一步向资产管理要效益要保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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