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
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七成归科研人员
作为全国创新创业的引领区,北京如何进一步打造引领全国、辐射周边的创新发展战略高地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创新中心?近日,北京市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发展形态、空间布局以及保障机制明确四大重点任务,提出了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具体意见和主要举措。
根据《意见》,北京市将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处置使用权,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可按70%及以上的比例,划归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有。
北京是全国创新创业资源最为富集、创新创业氛围最为浓厚、创新创业成效最为显著的地区。2014年新创办科技型企业超过13000家,天使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占全国的一半以上。
人才是创新的第一要素。在强化人才服务方面,北京市将重点强化对海外人才、科研人员以及大学生等创业主体的服务。做好外籍高端人才永久居留资格便利化试点,探索事业单位聘用外籍人才,吸引海外人才来京创业;鼓励高校、院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允许拥有科技成果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离开原岗位专职创办企业;研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大学生创业社保登记试点,建设大学生创业园。
在强化公共平台服务方面,北京将重点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等公共条件平台开放,推动北京技术市场等技术转移转化平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积极建设国家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技术研发创新平台。
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意见》提出通过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激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和构建新型创新创业实体,推进科技同经济结合、科技成果与现实生产力对接。重点推进应用研究创新与市场需求对接,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拥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持有企业股权;积极推动协同创新研究院、大数据研究院等企业、高校、科研院、社会机构共建的新型研究机构发展。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高朋表示,北京将积极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到2020年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