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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顺利通过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验收

法规局
2014-9-19 13:22:00

  9月11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验收工作小组到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铁)开展现场验收。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主持验收工作。中国中铁党委书记、董事长李长进全程参与验收,法律事务部就落实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情况和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和成果展示。

  李长进同志指出,三年来,中国中铁通过强化法律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法律人员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对于法律审核,从过去“想办法找借口绕开”变为“自发启动”,从过去的“可有可无”变为“不可或缺”。如今的法律人员不再是“灭火队员”,而是离不开的“预警员”。通过强化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构筑了法律风险防火墙。通过三年目标建设,中国中铁在企业法制观念、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总法律顾问制度、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企业权益等五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周渝波同志对中国中铁法制工作三年目标完成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中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法制工作保障作用突出,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法律纠纷特别是合同纠纷呈现下降趋势,说明法律审核把关日趋严格,合同管理日趋规范,特别在涉外法律纠纷处理方面应对有方,效果明显。二是法律顾问队伍的把关作用突出,企业对法律顾问工作和法律人才规划给予了大力支持,法律顾问队伍通过自身努力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有为才有位,在企业经营中的把关和预警作用越来越重要。三是希望中国中铁在三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改革发展,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他强调,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企重要意义的认识,持续提高法律人员队伍素质,深入推进法制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始终将风险防范放在第一位,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为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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