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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局组织部分央企赴中煤开展推进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现场经验交流

政策法规局
2014-4-17 13:26:23

   4月2日下午,国资委政策法规局组织13家中央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赴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现场学习、交流推进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以下简称新三年目标)的经验和做法。中煤集团总经理王安出席会议并致辞,总法律顾问周立涛主持会议。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销售公司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带队出席交流活动。
 

  王安总经理简要介绍了中煤集团近几年改革发展、转型升级的有关情况,并对中煤集团法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法治理念,让法制工作成为企业文化的必要组成部分;二是要实现法律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融合,积极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三是要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专职化和专业化;四是要加快推进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构建适应现代企业管理的法律人才队伍。
  周渝波局长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中煤集团法制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他指出,当前国资国企改革面临新形势,对推动企业法制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中央企业要继续坚持“三个100%”、“两个80%”等新三年目标硬指标不动摇,进一步推动法制工作与其他业务的有效融合,找准经营与风险的平衡点,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近年来,中煤集团结合企业实际,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新三年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成立由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集团法制工作,明确提出“12346”的法制工作战略目标。二是严格制定《三年法制建设考评方案》,在重要子企业尽快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所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依法经营的考核力度。三是持续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确保总法律顾问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并建立所属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纵横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定期述职考评机制。四是不断健全法律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和授权流程,加强重点领域、市场风险较大合同的专业化管理。五是注重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职业素养,开展多层次法律专业培训,为法律顾问丰富专业知识、提升执业能力提供保障。
  在现场交流中,中煤集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法制工作与本部门业务的融合情况进行了介绍,部分所属企业负责人和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推进新三年目标的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还就落实新三年目标的具体做法进行了现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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