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关于推行文化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要求,经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授权与国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共同举办三级(高级)书法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
一、培训宗旨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满足各企事业和会员单位广大书法爱好者深造与提高的实际需求,面向全国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致力于提高书法从业人员和书法爱好者的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
二、培训目标
经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系列高强度正规训练,有效提升培训班学员的书法艺术理论水平、审美能力和创作实力,通过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招生对象
企事业单位从事书法创作的从业人员或有意从事书法创作的人员及各文化、艺术类院校、师范类院校的毕业生和在校生,以及广大书法爱好者、各基层书协会员等。
四、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自愿报名:
1.符合《书法师国家职业标准》相关规定。
2.获得四、五级书法家职业资格两年及以上,凭《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直接报名。
3.各大院校美术、书法、篆刻专业毕业或受过正规系统的专业训练,在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方面具有较深功底。
4.在市级及以上书法展览或比赛中获奖、书法专业报刊或网站专栏推介或发表书法作品等。
5.现在企事业单位中与书法相关联的岗位工作,单位同意并推荐参加书法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
五、报名流程
1.填写《文化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及《书法家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存档表》。
2.提交资料明细:鉴定申报表、存档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各两份,二寸(4.8x3.3cm,竖版)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JPG格式、注明姓名),同版纸质照片6张(鉴定申报表及存档表上各贴一张,再单独附上4张,照片背部用圆珠笔写上本人姓名),本人最近书法作品(至少提交两种字体以上)。
3.请将鉴定申请表、存档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电子版照片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将所有资料的纸质版邮寄到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确认收到)
4.经审核通过后发申报确认函,学员将培训费用汇款至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或者国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指定账号,开课前两周发报到须知。
六、课程设置
书法理论修养课程:中国书法史、书法文字学、书法与古典诗词楹联创作、书作赏析、书法综合修养等。书法创作实践课程:书法创作指要、篆刻创作研修、书法与篆刻创作章法、参展参赛实践指导及答疑等。
1.理论知识
1.1 职业道德
1.1 艺德修养基本知识
1.2 职业守则
2.基础知识
2.1 汉文字学知识
2.2 书体发展演变知识
2.3 中国书法史知识
2.4 书法的文学内容知识
2.5 书法工具材料知识
2.6 文化艺术法规
3.书写要求
3.1毛笔专业
1)临写
2)创作
3)鉴赏
3.2 硬笔专业
1)临写
2)书写工具、材料选择和使用
3)书写技法应用
4)作品设计与创作
5)书法作品鉴赏与批评
七、鉴定考试及证书
1.考试:培训结束后统一考试,学员按照规定题型完成统一试卷,由有关专家教授按照国家标准评定成绩。
2.证书:学员培训结束,达到规定学时,并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书法家职业资格证书》。
3.注册:考试合格学员将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正式注册并可查询。
4.每期学员结业后由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与国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共同组织学员举办“教学成果汇报展”。
5.学员结业作品入辑《汇报展作品集》。
八、培训费用及相关说明
1.收费标准:国家三级书法家职业资格培训费6800元/人(含注册、培训辅导、教材讲义、合影、考试鉴定等费用),开据正式发票。
2.学员申报后,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国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对申报学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资格通过后,给学员发放培训鉴定相关通知。
3.第五期国家三级书法家职业资格培训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16日,培训鉴定时间2016年6月,地点:另行通知。
九、组织单位:中国文化管理协会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
国资企业教育培训中心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330087558 010-56320177
联 系 人:杨岚
电子邮箱:yangyang_2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