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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

来源:鞍钢集团公司
201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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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鞍钢集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19日,集团公司党委印发《关于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体党员中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

《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戴党徽”就是党员要在胸前统一位置佩戴党徽;“亮身份”就是党员通过佩戴党徽主动亮出党员身份;“树形象”就是展示党员风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作贡献”就是党员要立足岗位创先进、降本增效当先锋。党员佩戴党徽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牢记党员身份,树立党员形象,自觉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时时处处起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职工群众作出表率。

《通知》要求,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佩戴党徽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级组织部门是活动的管理部门,负责党徽的保管和配发。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徽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党员按规定佩戴党徽工作。全体党员要相互监督和共同遵循。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不定期检查或抽查本单位党员佩戴党徽情况,并将开展“戴党徽、亮身份、树形象、作贡献”活动情况,纳入党员教育管理考核内容。各基层党支部要对党员佩戴党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对不按规定佩戴党徽的党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多次不遵守规定的,党支部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帮教,督促整改。

《通知》要求,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佩戴党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不搞特殊、不搞特权,坚持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全体党员要时刻以“四讲四有”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佩戴党徽,着力增强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按规定佩戴党徽的良好习惯。全体党员要以佩戴党徽为契机,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党员意识,立足岗位,争做“六个先锋”、“六个表率”。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和选树先进典型人物,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体党员要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为集团公司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打胜“两大战役”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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