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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江苏省国资委
2016-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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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集中资源做优做强做大主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无锡市国有企业改革实际,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开展如下工作:

一是把握国企改革方向,梳理历史遗留问题。根据文件精神,无锡市国资委对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全面梳理,重点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国有企业办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国有困难企业(包括僵尸企业)、厂办大集体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等6方面。根据梳理汇总情况,无锡市国企历史遗留问题经多年积极处置,已基本得到解决,但目前还有一些企业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处理,如职工家舍问题、国企承担高级工学校运转费问题、事业退休人员等问题。

二是把握国企改革机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上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一是分离移交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物业)。二是对国企承担教育机构运转经费的情况,实行专业化管理。三是逐步推进事改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四是切实做好公益类国有大型企业分离辅业工作,精干主体,提高专业化程度。五是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困难企业问题,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三是把握国企改革主线,出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敢于啃“硬骨头”打“攻坚战”,就历史遗留问题,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实行一企一策,推进国企深化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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