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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高级别专题讨论会肯定中国人权事业成就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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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日内瓦6月17日电(记者 吴 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高级别专题讨论会近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成立于2006年的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系统中的政府间机构,其前身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由47个会员国组成。理事会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工作,解决侵犯人权的状况并提出建议。

  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马朝旭在会议上就人权对话与合作阐述了看法。马朝旭在发言中说,人权是人类的共同事业,需要国际社会本着建设性态度通力合作,共同推动。马朝旭提出了包括以《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为基础处理人权事务,充分重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及发展权等在内的推动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七项建议。

  会场内外不少代表与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在人权事业上取得的成就值得肯定,中国代表在发言中提出的建议中肯详细,有利于加强中国与其他成员国间的交流与对话。

  当前,一些国家执行双重标准、把人权问题政治化以及利用人权干涉别国内政和主权的情况日益泛滥。这些行为不利于合作,加剧了对抗,也损害了有关国家的合法利益。对此,巴基斯坦代表特赫米娜扬尤娅直接指出,理事会应该消除双重标准以及人权问题政治化,坚持合作的原则开展真诚对话,促进和保护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在内的各项权利。

  “人权问题向来就不是一个单独的问题,它包含的内容也十分广泛,其中生存权和发展权则是最为重要的权利。没有这两项权利的保障,其他各项权利则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应该多从民生的角度来审视一国的人权。”特地从华沙赶来的波兰记者艾米丽卡说,中国最近几十年来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经济的高速发展带来了民生水平的大幅提高,人权状况也大幅改善。

  巴林人权论坛主任尤瑟夫·拉贝亚对记者说,过去的几十年内,中国的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正如中国代表在会议上发言时所说,不同的社会制度、文化背景以及发展水平,使得各国在人权问题上可能存在不同看法,但是我们应该尊重各国根据自主原则、自身国情的现实来选择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道路。中国在人权事业上取得的成就,充分说明了中国选择的人权道路是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的。尤瑟夫·拉贝亚说:“中国在人权上的进步有目共睹,我们也期待分享中国成功的经验,特别是在维护本国人民权利上。”

  致力于国际人权研究的玛丽亚·萨阿德是叙利亚前议员。她对记者表示,在人权问题上,中国的态度一向是开放、自信的。“中国在尊重人权、实现平等方面做出的努力值得学习。” 玛丽亚·萨阿德还表示,中国在促进和改善本国人权之余还不断深入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为国际人权事业贡献了智慧与力量。 

  《 人民日报 》( 2016年06月18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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