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中央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来,贵州省国资委纪委系统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要求,进一步突出抓早抓小,有效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以“第一种形态”提醒警示454人,以“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52人,以“第三种形态”对党员干部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33人,以“第四种形态”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2人,四种形态执纪方式的占比分别为83.92%、9.61%、6.10%、0.37%,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极少数。
抓干部约谈。着眼预防、点拨、纠错、教育全过程,贵州省国资委纪委以约谈作为实施“四种形态”的重要方式,在系统企业开展集中“大约谈”的基础上,根据从轻到重的违纪演化轨迹,按照“预防提醒谈话、询问警示约谈、纠错诫勉约谈、问责处分约谈”四类约谈模式,推进约谈常态化。同时,建立“第一种形态”使用情况督查跟踪机制,确保各企业约谈措施落实到位。2016年1至5月共约谈257人,其中,预防提醒谈话19人,询问警示约谈127人,纠错诫勉约谈103人,问责处分约谈8人。
抓专项检查。切实推进《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施,贵州省国资委纪委对29家企业领导人员执行“六项纪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要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存在的问题及个人承诺书,并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贵州省国资委纪委汇总填报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四种形态”要求开展执纪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约谈函询,对有可查性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对经查实有违纪行为的人员开展立案调查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经核实已经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抓线索处置。进一步创新信息收集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突出抓早抓小,不断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提升执纪审查威慑效果。贵州乌江水电运用“大数据”思维,从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审计监督、网络舆情、职工调研座谈等途径发现问题,形成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优先处置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提供线索,真正做到早发现早警示。
抓制度健全。贵州省国资委纪委年初编印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以便企业之间互相学习借鉴。目前,正在组织编写监管企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纪检监察监督、财务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以及监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力求通过责任清单的形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扎紧制度笼子,为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有力保证。
抓巡视整改。贵州盘江集团、贵州省农信社纪委在企业党委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监督机制创新,在企业内部开展巡查监督和巡视工作,盯住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在巡出问题、找出原因、厘清责任、加强问责、督促整改、建章立制上狠下功夫,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贵州盘江集团今年组成2个巡察监督组,对集团成员企业开展巡察监督,实现成员企业全覆盖。贵州省农信社在对1家行社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组成5个巡视组,完成5家基层行社巡视,计划到2018年实现对84家行社的巡视监督全覆盖。
抓工作研讨。6月15日,贵州省国资委纪委召开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研讨会,28户监管企业纪委书记围绕国有企业如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研讨。贵州机场集团纪委认为,用好“四种形态”,目的是治病救人;实践好“四种形态”,有助于提升企业纪委精准执纪能力;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工作中要对症下药。贵州省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认为,以往工作是事后查处多、事前监督少,违法问题查得多、违纪问题查得少,大案查得多、小案查得少,点上问题抓得多、面上问题思考得少,“四种形态”的提出,是反腐倡廉理论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是纪律审查执纪观念的重大转变,对今后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会上,贵州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黄秋斌从深刻认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在执纪监督中践行好“四种形态”等三个方面谈了认识、分析了形势、提出了要求。通过开展工作研讨,与会人员进一步加深对“四种形态”的理解认识,促进各级党委、纪委正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下一步,贵州省国资委纪委系统将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创新执纪方式,提升执纪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严格问责追究,让“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