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召开了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专题会议。会议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兰州市政府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主任郭建昌主持。兰州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督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共兰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城关区焦家湾街道党工委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严不实问题的通报》(兰办发〔2016〕30号)。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国资委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的相关事宜。会议议定:1.检查内容主要围绕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督促检查党组织集体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组织班子“八个多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六个做到”、班子成员“六个是否”的贯彻落实情况。2.督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谈话了解、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3.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用“866”重要标尺检验半年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按照市委落实主体责任“八查八促”行动方案要求,通过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工作水平,推动工作落实;要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郭建昌主任强调:“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查工作中,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做以下四点:一要做到不偏离方向、不脱离主题,要把重点聚焦到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上,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组织学习。二要严格落实学习,杜绝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存在图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精心编印学习资料,要体现党章党规、党员权利义务、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四是充分做好准备工作,提高每位党员干部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会后,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党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检查组,深入国有企业一线开展督查工作,现此项工作得到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