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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
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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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法治建设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重点工作任务。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朝克图作了工作报告,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赵光炯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副巡视员丁礼冰重点传达了8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李佳副书记、马明副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

朝克图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五年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对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治企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当前,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存在着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企业法律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七五”普法时期同时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关键阶段。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对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和“七五”普法规划,按照全面依法治区和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要求,围绕建设制度规范、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国企目标,坚持突出五个重点、抓住两个关键,实现五个结合,推进两个融合,切实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后五年,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突出抓好四方面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国资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各项部署,在组织领导、责任分工、规划任务、考核约束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工作着力取得新突破,努力将国有企业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方式、法治体系、法治措施和法治成效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是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心任务,突出重点普法对象、重点普法领域、重点普法内容,丰富普法内涵,创新普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实效。

三是要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落实国有企业法治建设三年目标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企业法律管理全面提升。要加快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工作体系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对公司章程和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完善和落实力度,为深入推进依法治企提供有力的体制、制度、机制和组织保障。

四是要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工作推进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部署和措施有效落实。

赵光炯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自治区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是在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结束后不久,自治区国有企业系统单独召开专题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国有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向和目标,坚定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动力,部署了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任务,也促进了企业间工作经验交流和学习。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赵光炯强调,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必然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资委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努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法治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自治区直属企业、中央驻呼企业分管法律工作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和普法办负责人,自治区司法厅、国资委有关处室负责人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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