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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资委积极探索工资管理新思路有效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来源:江苏国资委
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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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京国资委在不断推进与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改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工资管理新思路,全面推进基于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激发企业自主管理和发展活力,促进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双提升”。

一是从“直接管”向“间接控”转变,确保放而可控。为适应管资本的需要,南京国资委在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改进工资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分级分类分层工资管理机制,将工资总额核定权限下放给集团。同时,明确要求各集团将所属各级次全资、控股子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纳入监管范围,把工效挂钩与全面预算管理、经营者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准确核定子企业工资总额,子企业要分类建立工资与绩效联动机制。二是从“重核定”向“重监督”转变,确保管理规范。要求各集团及子企业在年度财务决算中,专题披露工资总额提取、发放及核算情况并经中介机构审计鉴证。将工资管理纳入监事会日常监督和年度专项检查范围,对发现超提、超发工资或工资管理不规范的企业,责令整改。按年度组织开展企业工资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企业除责令整改外,层层追究责任,并相应扣减集团和子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考核薪酬。三是从“简单预算”向“全面工挂”转变,有效激发经营管理活力。实行基于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模式,将预算“事前算”与工效挂钩的“事后算”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了业绩考核制度,逐步实现内部分配差异化,工资管理进一步规范,调动企业自主管理的积极性。经调研发现,各企业健全完善了工资管理制度,提高了工效挂钩的覆盖率,市属集团所属一级子企业,实行工效挂钩的比例由31%提高到90%以上。在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中,工资总额增长与绩效增长同步的占86%,绩降工资总额同步下降的占14%,初步形成“绩升薪升、绩降薪降”的机制。

下一步南京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监管制度,坚持业绩导向、市场化方向,细化工效挂钩的指标体系,健全工资增长的决定机制,促进企业持续价值创造和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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