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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业集团:纪检与审计合力廉洁与“苏盐”同行

来源:江苏国资委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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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打造“廉洁苏盐”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强化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巡视监督、监事会监督以及法律监督等相配合的监督体系,健全涉及投资、财务、采购、营销等方面的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重塑,助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

“三个围绕”精准工作定位

围绕集团改革转型发展中心,瞄准工作重心,坚持纪检监察与业务审计检查“两手抓”,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插上“双翼”。一是坚持权责分明,协同联动。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创新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五个一”工作法,配套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检查、考评及追究办法,清晰界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职责。集团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并下设监察处和审计处,审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集团纪委书记具体分管,形成纪检监察与审计职能衔接、人员联动、信息共享的监督格局。每年组织开展纪检审计人员专题培训,邀请国家审计署、省纪委、省检察院、省法院等机关领导专家集中授课,提高纪检监察审计队伍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坚持全面从严,突出重点。省委上一轮巡视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始终把落实巡视整改当作重大政治任务,以严字当头,从实处着力,强化对工程建设、选人用人、招投标、物资采购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重要决策的监督,纪检与审计部门主动当好“探头”,按照建账、对账、查账、销账的“四账”工作机制,全程参与督查督导。组织开展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督导检查,在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基础上,推动整改向纵深发展,结合内审披露问题,向被监督对象划红线、明底线,确保问题整改不留尾巴。三是坚持嵌入融合,完善体系。出台建立健全集团惩防体系规划实施意见,与集团战略规划匹配联动,与内控体系建设互动融合,将廉洁风险和经营风险防控纳入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彼此衔接、整体推进。惩防体系任务项目化,分解到各单位、职能部门,任务清、责任明、有抓手。

“三个环节”促进关口前移

推动党风廉政防线前移,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离任与任中审计相结合,专项审计与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内审队伍与社会专业队伍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检查在防范经营风险和廉洁风险中的作用。一是推行“1+N”审计模式。突出经济责任审计这“1”重点,适时安排重大财务异常、重大资产损失及风险隐患等专项审计,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和投资项目、重要专项资金跟踪审计等“N”项工作,提高审计效率、效果与效能。2015年,集团对所属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涉嫌挪用公款等问题线索,集团纪委对其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后进行了移送。二是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集团总部统领审计规划、审计策略、执业标准、资源调配和成果共享,确立对内审工作的领导与管控地位。从2015年起启动实施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任中审计。今年开始,探索建立重要岗位任期轮审制度。延伸审计链条,对信访问题较多、职工反映比较强烈的单位及县级公司开展专项审计。三是创新内审管理体制。改革内审组织体制,二级单位审计人员由集团统一调配,适当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弥补审计人员相对不足。打破以往分级审计模式,集团一把尺子量到底,直接组织实施所属二、三级单位审计。去年以来,集团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以及专项审计80余项。通过审计发现招标、工程、合同、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及时提出风险预警。

“三个到位”凸显工作价值

集团充分发挥纪检与审计工作在执纪监督问责、防范风险、纠错防弊、促进管理、服务决策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从纪检与审计工作的合力运用中体现价值。一是问题整改到位。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把审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审计工作会议,通报审计问题直言不讳,落实审计整改一着不让。建立审计整改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签字背书制度,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由集团纪委约谈其主要负责人令其限期整改,下发审计整改通知书进行跟踪问效,有力推动了集团重点工作开展和基础管理改进。二是执纪问责到位。在对审计中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通过提醒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形式进行处理。去年以来,因内部审计整改不力被问责100余人次。对因个人原因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存在受贿、挪用、玩忽职守等严重问题的,坚决“零容忍”,纪检监察部门对24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执纪审查,有效发挥了震慑和治本作用。三是制度健全到位。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重要载体,依据纪检监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了投资管理、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薪酬考核等9个方面制度,以及《集团公司党委推动纪检监察组织实施“三转”工作意见》、《对党员干部不当履职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等15项纪检监察审计制度,为防范经营风险和干部廉洁风险织密了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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