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公文往来,根据企业更名及近期中央企业重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公认性、习惯性、易分辨和不超过6个字以及企业自愿的原则,拟对有关中央企业简称进行规范。规范后的中央企业简称(见附件)用于我委与中央企业及有关部门往来公文等行政办公方面。
各有关单位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函告国资委办公厅(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邮编:100053)。
联系人及电话:国资委办公厅 关达 010-63192381
附件:有关中央企业拟用规范简称表
国资委办公厅
2017年4月6日
附件
有关中央企业拟用规范简称表
企业(集团)名称 | 拟用规范简称 |
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航发 |
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宝武 |
中国旅游集团公司 | 中国旅游集团 |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材 |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农发集团 |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 中广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