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在省委、省政府的强有力领导下,湖北国资委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扎实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以2017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和市州“三供一业”等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全省涉及“三供一业”机构547家,涉及供水615756户,供电361713户,供热120034户,供气194925户,物业管理585295户,总户(表)数1877723户;企业所办医疗机构89家;企业所办教育机构70家;企业所办市政消防机构3家;企业所办社区管理机构115家;企业所办市政设施机构159家;企业所办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88家,管理退休人员53.2万余人。
二是及时配套政策。湖北省政府办公厅以鄂政办发〔2016〕94号文印发了《湖北省加快解决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湖北国资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省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企发〔2017〕15号),湖北省档案局与湖北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职能社会化管理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宜昌、荆州、荆门、鄂州、随州等地也出台了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
三是强力推进实施。湖北省政府成立了以分管省长为组长,湖北国资委、省财政厅等22个省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了工作部署会、政策培训会、督办推进会等一系列会议,传达国务院及有关部门会议精神,分解落实任务,研究解决推进过程的矛盾和困难,加快了工作进程。
四是全力协调服务。湖北国资委、省财政厅先后深入到黄石、襄阳、十堰、宜昌、荆州等地调研,并分别与东风汽车公司、宝武钢集团、武汉铁路局、葛洲坝集团和江汉石油管理局等中央在鄂企业召开座谈会,协调商定分离移交的方案和办法。宜昌市由当地政府主导,搭建专业平台,指定国有平台公司进行接收,以督办问责的方式加快推进分离移交工作;襄阳市将职工家属区所在县(市、区)政府作为接收主体,设定三年物业管理过渡期;黄石市发挥出资企业特别是投资运营平台的积极性,确定物业、医疗接收机构,并将分离移交工作与当地棚户区改造相结合。截至目前,已有29户中央在鄂企业分别与宜昌等地签订了分离移交框架协议48份,4户省属企业与襄阳国资委签订了分离移交框架协议7份。
下一步,湖北国资委将与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市州政府尽快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加强督促检查,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省直相关部门之间,湖北国资委、省财政厅和市州政府之间协调联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建立绿色通道,探索减免“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涉及的维修改造、工程立项、行政审批等相关行政事业的收费,减免“三供一业”等维修改造工程中相关的占道、挖道、绿地、卫生防疫等行政事业收费,减轻改革的成本和负担。三是加强对接移交。督促各地加强与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之间对接,及时与有移交意愿的中央在鄂企业、省出资企业签订框架协议。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把握政策标准,确保各地执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不走样。加强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维修改造等监督管理,确保按期达标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