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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业集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来源:新疆国资委
201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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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集团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着力稳增长、转方式、促改革、补短板、防风险,依法合规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贯彻落实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确立了先行召开党委会对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然后再分别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对责权范围内事项进行决策的工作程序,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

二是在集团董事会向经营层进行授权,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董事会与经营层的权责关系;督促经营层以分解落实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为基础推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了同国资委派驻集团公司监事会沟通,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董事会,与监事会成员就议案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充分尊重监事会在法人治理体系中的地位;

四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发挥好董事会舵手作用。全年共召开会议10次,对贯彻自治区国资委各项指示和决定、重大投(融)资项目、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80余项议题进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主持编制了《新业集团“十三五”规划(送审稿)》,调整了战略定位,结合自身实际向自治区国资委上报了将集团公司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议;积极推进所属企业股权多元化工作;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了各所属企业活力在市场经济中的应变能力、竞争能力。

五是严控经营风险,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制度建设,强化对所属企业经营活动的管控力度,新增修订制度100余项,提高了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将审计事务部(监事会办公室)与法律事务部合并,成立风险控制部,强化监事会监督,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提升风险研判能力和处置应变能力;充分发挥连续五年获得AA+信用评级的优势,全年共计募集资金38亿元,其中长期资金为28亿元,有效改善了融资结构,降低了融资成本,融资结构持续优化。

六是进一步规范所属企业“三会”管理,加强所属企业法人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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