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对监事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近日,新疆国资委向各监管企业印发了《关于规范监管企业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一是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监事会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分工及整改完成时限。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并制定详细整改方案。二是各监管企业要梳理监事会提出的问题或事项,对需要整改落实事项逐条逐项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三是问题整改情况应形成专门报告,以企业正式文件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派驻本企业的监事会。
同时,为加强监事会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力度,各监事会也相应建立了问题整改落实台账,督促和跟踪企业问题整改情况,必要时可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切实推动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形成监督检查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