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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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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要健全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现代社会治理组织结构,改善社会治理机制和方式,从而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社会建设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将其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新时代,要以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文明社会为目标,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治理是指统治和管理的方式和过程。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认为:“治理是各种公共和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西方话语中的治理,强调对传统统治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和超越,主张公共和私人等社会多治理主体对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具有一定的正向意义,但由于其理论的阶级局限性,没有也不可能明确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相反,中国的国家治理,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对国家的治理,党在国家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人民在国家治理中发挥主体作用。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和十九大报告都明确要“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狭义的社会治理涉及国家、市场和社会三分框架中后者的自治及其与前两者尤其是政府的关系等问题。社会治理格局反映了一定治理场域内治理主体间相互位置、权力关系、资源占比与互动方式的集合,其本质是治理主体间结构化的社会关系。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任务,我们党立足国情,积极构建中国特色治理理论,推进中国治理实践。在中国,社会治理是指在共产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社会组织和公民、市场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这种治理模式是以保障人民权益为核心,激发社会活力,改善社会福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是一元主导、多方参与、民主协商、各司其职的共同治理。党的十九大明确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目标;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新时代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和体系完善指明了方向。

  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要求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通过社会治理结构合理化、治理过程民主化、治理方式科学化、治理效能最大化来推进共建共治共享,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化”既是过程,也是目标。共建共治共享中“共”的要义是通过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理事、共同分享,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治理共同体。共建是基础,要求突出制度和体系建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共治是关键,要求树立大社会观、大治理观,打造全民参与的开放治理体系;共享是目标,要求使社会治理成效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加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者相互作用,有机统一于社会治理全过程。

 

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党的十九大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新时代,要健全社会治理制度,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现代社会治理组织结构,改善社会治理机制和方式,从而打造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以健全现代社会治理制度为目标,完善社会治理制度。制度建设是根本。新时代,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首先,从制度类别看,要进一步完善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完善价值道德规范、风俗文化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构建包括硬法和软法、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为硬性治理和柔性治理、法治和德治奠定制度基础。其次,从社会治理领域看,要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完善社会信用、民生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治理等制度和体系。最后,从社会治理过程看,要完善包括社会动员和组织、民主决策协商、绩效考核与应用等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健全覆盖社会治理各领域、全流程的制度体系。

  以构建现代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体系完善是保障。第一,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第二,要坚持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各级政府社会治理职能,提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社会治理主体责任,形成权责明确、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第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公共事务民主协商体制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凝聚社会共识,形成集体行动。第四,要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完善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水平。第五,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利用法律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第六,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以建立现代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为目标,完善社会组织体制。第一,组织体制是基础,要以建立现代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为方向,构建以党委政府等政府组织为主导,包括企事业单位等市场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人民群众等为主体的社会治理组织结构。第二,要以提高社会组织化程度为目标,把个体化原子化的社会单个主体融入特定类型、目的的党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民众自治之中。第三,要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目标,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第四,要科学划分政府和社会组织职能边界,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第五,要大力培育社会组织,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第六,要规范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推动社会组织提升能力、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以建立科学有效社会治理运行机制为目标,完善社会治理方式。科学有效是关键,要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建立有序和谐文明的社会。以社会治理过程民主化、治理方式科学化为方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具体来说,第一,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第二,要加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健全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第三,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亲善友爱的社会心态。第四,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机制。第五,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社会治理各类人才队伍,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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