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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贾和亭08年广州城市国资论坛发言材料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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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我想对国有资产改革的问题,谈几点意见和想法。

    第一,究竟如何认识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我们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这个课题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是伴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而提出来的,这一场改革从1988年国有资产管理局建立为标志,到目前,已经进行了20年了。20年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走过了怎样的发展轨迹?我简单的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给大家勾画一下。

    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始于搞活国有企业,特别是搞活大中型企业为中心环节的,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历经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也就是1985年、1986年时期,企业正在实行承包租赁,当时想通过企业承包、企业租赁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希望将企业搞活。

    1986年国家体改委和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曾经举办一次国有企业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会议上来自世界上的专家学者提出,中国现在想通过承包把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固然很重要,但是还有比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应该将政府的宏观调控权和国有企业的所有权都要分开,这是什么意思?

    大家知道,我国的国有企业号称全民所有制,国务院代表全民行使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国务院下属的各个部门都各自认为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都想管理国有企业,都想插手国有企业的具体事物,但是企业一旦出现了问题,谁来承担责任,打谁的屁股?根本说不清楚。所以,世界银行聘请的专家就提出来,应该把游离于政府各个部门的权利集中起来专门交给一个部门行使,其他的部门执行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就可以了,就不要再对国有企业行使所有权了。

    这次研讨会开完了以后,对国际研讨会提出最新的观点,国家体改委给国务院写了一份报告,报给了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兼国家体改委主任就是赵紫阳同志,当时的报告是我起草的,他比较善于接受新生事物,他将国务院专家的意见听进去了,到了198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的时候,改革的重点就是减政放权,压缩政府的管理部门,当时新设立的部门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什么要设国有资产管理局,它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做出的重大决策。

    国有资产管理局运作了10年,到了1988年因为社会对国有资产管理局有不同的认识,加上中央主要的领导同志,对设置国有资产管理局不以为然,所以,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时候,将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了。

    五年以后,200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时候,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又重新设立了国有资产委员会,为什么又设置了这个机构?这跟国有企业改革密不可分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企业改革的方向,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怎样才可以做到产权清晰,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后,其他的投资者都有明确的股东代表投资者的权益,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样化后,国有资本的出资人由谁来行使,谁来充当国有资本的股权代表,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的话,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推行现代企业制度就是一句空话,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六大提出,中央、地方、省市都要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履行所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我国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跟国有企业的改革密不可分的。也可以这样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

    第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究竟如何定位,监管的资产的范围涵盖多少为宜?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可以看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是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为现代企业制度服务的,因此我觉得,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定位,一定要准确把握。

    我认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就是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能。我们理解的国有资产监督体制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核心的问题,不能宽泛的研究这个问题,因为我个人认为,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监管的资产应该是小范围的,洪虎主任将国有资产定义了大、中、小的划分,我认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资产应该是小范围的,经营性的国有资产。我不赞同把非经营性的资产也纳入此范围,更不赞成把资源性的国有资产也包括在内,在这个问题上有过教训的,举一个例子,国有资产管理局中的一些同志,没有深刻地了解设置机构的背景是什么,把自己摆在不恰当的位置上,当时有一个政策法制司的司长,要管理全国所有的资产,讲一个典型的例子,北京天安门城楼也是国有资产,也应该由我们来管,我就说错误了,因为监管的范围不清,就导致当年的国有资产管理局,跟政府的许多部门发生矛盾,当时已经有国土局有矛盾,跟地矿部有矛盾,甚至跟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有矛盾,为什么有矛盾,就是在监管资产的范围问题上发生了冲突。

    例如,经常跟国土局产生矛盾,因为土地是国有资产,农村是集体资产,城市里的土地都是国有资产,因此每次发文件都要与其他部门联合发文件,后来国有资产管理局树敌太多,最后被打倒了,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局一定要吸取过去的教训,明确自己的职责,就是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的问题,这是最核心的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为什么讲这句话,大家一定要深刻的理解。

    三、国有资产管理架构到底是三个层次好,还是两个层次好?

    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进行探索,三个层次有三个层次的道理,二个层次也可以讲的道理,要根据各地国有企业存量考虑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随着国有企业的布局和调整,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大幅度的退出,国有企业的数量大幅度的减少,就没有必要搞三个层次。后来将三家资产经营公司撤销了,现在的国资委直接对下面的24家大企业,有一家是综合性的,就是深圳投资控股公司,下面还有几十家国有参股的企业,对于国有控股公司来讲,也可以理解成为国有资产管理架构还是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和二个层次都是可以的,不一定有具体的模式。

    四、如何实施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大家是明确的,我们不当婆婆,我们要当老板,不管企业要管资产。在管资产的过程中,如何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有机地结合起来,我认为要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作为国有资本的出资人代表,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派产权代表进入企业的各个层面,参与公司的治理结构,有三种类型的产权代表。

    1、派董事,2、派监事,3、派财务总监。三种类型的人进入企业后,有的在董事会层面发挥作用,有的在监事会层面发挥作用,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把管资产、管人、管事有机地结合起来。

    同志们经常讲到,如何处理党管干部和管人管事相结合,我个人认为,党管干部是普遍的原则,具体到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措施,党管干部对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是直接的管理,对企业中的所有干部是间接管理,所谓间接管理,企业按照党所制定的选拔任用干部的规则选择干部管理所谓的干部。这样就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决不能简单的认为组织部管干部,就是党管干部,组织部不过是党的一个部门,党管干部是共产党来管干部,不是由哪个部门来管的,在具体执行的时候由一个部门执行的,也是按照党制定的条条框框来执行的,企业中是没有干部的,企业中都是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按照党制定的原则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就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

    五 、怎样切实做到出资人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这是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一套就是花架子。搞这些花架子,一点用也没有,因此要试试再在地把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真正地统一起来,这里面有这样几个环节:

    1、要切实加强国有产权变动各个环节的监督控制,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我们一定要把住这个关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能以固化的观点来看,要用动态的观点来看,国有资产在动态中实现价值,不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就不进行改革了,我认为现在有的地方,不太敢搞员工经营者持股,认为搞这个东西容易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我不赞成,员工持股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调动员工积极性的方式,为什么在我国不可以执行?

    2、严格加强对派出人员的任免考核,并且根据它的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要把握好使任免权国有,要严格地进行考核,根据派出去的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根据他们的经营业绩进行奖励或者是惩罚,这个工作要做好,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3、加强国有资产的统计。使国有资本和监管紧密的挂钩。

    4、真正实行国有资本收益和预算的管理。

    深圳的国有资本收益预算从1989年就开始执行了,国有企业上交的利润和分红不交财政,交给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在一年可以收几十亿元的分红和利润,由国资部门掌握应用,就是进行国有资本的再投资,如果作为国有资本出资人,手里一点钱都没有,怎么叫出资人,手里有了钱,就可以对国民经济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国有企业的进和退进行运作,就能够真正体现国有资本出资人的利益和职能。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题目,到目前为止,改革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全破题,我提出的几个问题,都是值得认真思考的,在这几个问题上,大家取得一定的共识,我相信我们就可以构造合理、科学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谢谢大家。

    (速记整理 未经本人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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