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化沿海开放,加快内地开放,提升沿边开放,实现对内对外开放相互促进。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立足以质取胜,调整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合作。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加强双边多边经贸合作。采取综合措施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注重防范国际经济风险。
十一五规划(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培育和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稳步发展劳务合作。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和海外国有资产监管。
一、实施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政策建议
进一步推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鼓励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和跨国经营,通过跨国并购、参股、上市、重组联合等方式到海外开拓市场,拓展业务,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在跨国并购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按照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扩大境外资源合作开发,支持国有企业在国外积极拓展资本市场和资源市场,以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开展境外加工贸易,促进产品原产地多元化。
引导国有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工程承包水平,稳步发展劳务合作。加大全球配置资源的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广泛运用先进技术,学习、借鉴先进管理,以更有效地配置,更少地排放,更清洁地生产。
建立健全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和海外国有资产的监管。
二、国有企业走出去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完善工作体系
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法律风险防范纳入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完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处理和备案机制。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统一负责,企业总法律顾问或分管有关业务的企业负责人分工组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有关业务机构相互配合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构建内部风险控制和防范体系,包括人员的定期轮岗、推行全球统一的企业内部网和财务管理平台、使用离岸金融服务和推行知识管理等,保证总部在全球人员和资金上的调配能力和控制能力,实现对人员和资金的绝对控制。
(二)强化风险意识
强化风险意识主要是强化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要特别注意政治风险、法律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和金融环境风险,内部风险要特别重视财务风险、人员管理风险和文化融合风险。强化法律风险意识是国有企业走出去风险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企业走出去前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全面分析法律风险,强化防范工作过,做到可防可控。
(三)突出工作重点
及时关注政策变化,用好政策工具。我国在实施走出去战略以来,通过多种形式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保护企业的海外收益。在签署的WTO和自由贸易区协定中,我国政府把提供更好发展环境,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作为重要的内容之一。东道国政府为了吸引外资,往往制定较为优惠的政策,或者设立特殊的地理区域,为FDI流入提供良好环境。全面分析投资国的投资环境、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技术的适用性,编制详实的可行性报告。加强合同管理,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遵守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中国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检索,避免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抓紧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在投融资决策、对外收购股权,特别是涉及期货等高风险业务领域,要依照法律规定,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授权程序,切实加强监督。
(四)完善信息渠道
强化信息渠道的建设,加强中外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全面借鉴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作为全球性的企业法律顾问中介组织,全球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拥有广泛的法律服务资源,特别是其会员单位中许多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利用社会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全面了解各种风险,社会专业中介服务在信息搜集、甄别、处理和分析上具有优势,能够为企业提供更高效、准确的服务,可以避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掌握不足带来的风险。
(五)履行社会责任
企业走出去一定要重视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一些企业走出去后,只重视利润,忽略了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导致工人罢工等社会问题,增加了企业持续经营的风险。一些企业在开发境外资源时,不注重环境保护,一方面破坏了当地环境,另一方面引起东道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满,对企业自身乃至中国企业的整体形象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同时增加企业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
(六)注重文化融合
与东道国文化差异所产生的涉及企业管理、产品销售和人员行为等诸方面的冲突,在采取跨国并购方式的海外投资中尤为突出。要特别关注投资区域的文化特点,风土人情,全面修改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使之与当地的文化相适应,把企业管理、营销方式、人员行为等全面融入到当地文化中。(作者: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