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发〔2008〕16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管理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努尔•白克力(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杨 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张继勋(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成 员:雷以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沙达提•艾木都(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胜迪(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吴 强(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高烈卿(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朱江平(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黄 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周贤荣(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马国伟(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新波(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张继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胜迪同志兼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