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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贯彻实施《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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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2010〕1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充分发挥《条例》对科技创新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条例》贯彻实施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各牵头责任部门要由部门领导挂帅,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尽快提出贯彻实施《条例》的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条例》有效施行。

    二、各部门研究制定《条例》配套实施办法与具体工作措施须于2010年6月底前完成。《条例》配套实施办法拟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请于2010年5月底之前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审定。

    三、各部门每季度要将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情况报送市科委(联系人:奚欢,电话:67512832,传真:67612399,电子邮箱:xihuan@cstc.gov.cn),由市科委汇总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报告。

    附件: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科技  条例  任务△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
            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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