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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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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发〔2009〕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切实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保持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千方百计扩大产品销售
    1、扩大本省产品销售。加大省产品采购力度。将省产乘用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应积极采购省产车。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居民采购省产乘用车和商务车。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控股企业办公及公务活动,应积极采购和使用本省产品。省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材料、设备和机具,企业生产所需的燃料、原材料、辅料,医院所需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积极采购符合要求的本省产品。大力推动省产工业品下乡销售活动。支持省内企业利用国家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机遇,积极参与国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开拓新市场。
    2、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要加强政策指导,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企业落实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各级商务部门要指导企业调整出口结构,加强出口品牌建设,支持产业转移企业充分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并在出口融资、信息咨询、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快捷、完善的服务。海关、国税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出口退税政策。及时办理出口退税手续,尽快足额到位企业出口退税资金。外汇管理部门要简化外汇管理手续。
    3、充分发挥企业协同效益。鼓励省内企业在原料采购、产品销售、融资担保等方面的合作,共渡难关。推动建立双方或多方互购互销合约及机制。探索建立资金统筹、应急的互助平台,规范引导企业相互担保,共促发展。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4、加强与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衔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组织企业抓好项目开发,省发改委、省经委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正在组织制订的钢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轻工、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衔接,积极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政策措施,争取更多的好项目、大项目纳入国家规划支持笼子,获得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
    5、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抓住当前机遇,加强与央企对接,加快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高新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比重,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快企业优化重组、改造提升,发展先进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两型化、高新化发展,推进新兴产业规模化、特色产业集群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6、积极推进“四千工程”的实施。以“壮大一批千亿产业,发展一批千亿集群,培育一批千亿企业,打造一批千亿园区”为重点,全面启动和着力打造“四千工程”,促进优势资本、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集中,实现工业集约发展。

    三、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力度
    7、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大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切实加强新型工业化“双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调整扩大 “双百工程”规模,将投资额较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新型工业化要求的项目调入“双百工程”,力争“双百工程”项目达到200个以上,投资额达2000亿元。省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和其他相关资金主要支持“双百工程”项目建设,确保2009年 “双百工程”项目完成投资500亿元以上,全社会技术改造投资增幅达到30%。
    8、切实加强工业项目开发力度。加快健全完善工业项目库。加强调度跟踪和协调服务,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力争2009年年内新开工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800个以上。
    9、加强工业项目的要素供给。加强项目建设所需的电力、土地、运输、通关等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大项目建设用地合理需求,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加强调度,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支撑带动作用大的工业企业新增电量给予优惠。在保障用电的情况下,暂停电费预缴,采取灵活的缴费方式,支持企业发展。保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原料、设备以及产品的运输及海关报关、通关。

    四、努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10、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工业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放宽企业贷款条件,降低流动资金贷款门槛,降低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自有资金比例。进一步优化企业贷款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对承担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贷款支持,提高项目贷款承诺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从现在开始到2010年底,对省内“四千工程”和承担“双百工程”项目建设的企业,因客观不可控原因确需延期的贷款,银行应尽量给予展期。
    11、大力拓展工业企业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积极培育上市资源,着力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通过发行企业债、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集企业发展资金。积极开展企业股权质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大力创新企业信贷品种,探索和推广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仓单质押贷款以及供应链融资。积极发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和以信托、租赁为基础的理财产品,创新企业贸易融资手段,特别是扩大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
    12、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机制。各商业银行应积极设立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门,建立单独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制订不同于大型企业的分类信用评级标准,调整中小企业信贷准入门槛。各银行机构对中小企业单独安排信贷规划,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中小企业贷款发放较好且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客户经理,要给予相应奖励,并建立完善尽职免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银信机构的积极性。银监部门要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和实际,合理设定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监管标准,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考核。要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13、大力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加快城市商业银行重组,积极稳妥推进村镇银行的组建,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发挥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

    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14、增加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2009年全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到4000万元,以后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各级财政相应增加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5、增加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规模。全省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增加到1亿元,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中小企业扩大融资规模。同时,对银行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和担保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
    16、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鼓励省属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运作好的担保机构等共同投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加快建立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担保体系。省财政新增5000万元,省经委筹措1亿元,省属国有企业投资3亿元,吸纳大型民营企业、运作好的担保机构投资15亿元,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数量,扩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资本规模,力争各市州均有一个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信用担保机构。
    17、大力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省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安排1000万元专项用于中小企业升级改造。

    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8、减轻企业行政性收费。各级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做好取消和停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落实工作,真正减轻企业负担。
    19、规范中介机构等经营性服务收费。各级政府部门要全面清理中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省物价部门规定了收费标准下限的,按下限执行;对特别困难的中小企业,中介机构收费应予以优惠。企业可依法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有关部门不得违规强行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对企业实行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0、减轻企业社会负担。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减少各类会议、检查、评比和表彰,杜绝以赢利为目的要求企业参加的各类培训、出国出境考察,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和中央文件明确规定或者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企业出钱出物出工或者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一律予以撤销。各级政府行政职能部门要依法切实履行职能,加大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的力度。要公开举报电话,建立公开举报制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从严处理。

    七、着力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21、企业要提振信心,迎难而上,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战略合作,靠大联强。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推进精细化管理,挖掘潜力,苦练内功,努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强信用建设,推进银企合作。强化质量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运营。高度重视营销管理,制定积极的营销战略,采取灵活的销售措施,着力扩大产品市场,提高产销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力度,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国际合作水平,努力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八、加强协调服务
    22、建立和完善重点骨干企业联系责任制度。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工业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就是保增长、保财税、保就业、保稳定,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服务,并结合实际,研究落实帮助工业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建立大企业直通车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和建立部门负责制度。强化服务措施,建立服务协调制度体系。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当前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和行政效能的监察。
    23、扎实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2009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把“服务企业,促进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主观能动性,扎扎实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派出服务小组,深入到所属重点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前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或“一企多策”的办法,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为工业企业发展服好务。
    2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加强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宣传,促进各项政策尽快落实到位。要通过多种形式,激励全省各级各部门各企业提振信心,抢抓机遇,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工业企业平稳发展的成功经验和作法,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深入推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5、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使各项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到位。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业  发展  意见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军区司令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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