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府办〔2009〕3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促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形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地区优势充分发挥的协调发展新格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交通一体化为先导,以广州、佛山同城化为示范,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省市联手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环保生态、城市规划、公共服务一体化,做到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互联互通,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合理竞争,环境保护联防联治、统一执法,生态系统整体联结、同保共育,城市规划统筹协调、相互衔接,公共服务统一标准、流动可用,实现珠江三角洲协调、有序、可持续发展,在全省以及全国的经济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引擎作用。到2012年,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一体化,初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到2020年,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区域内经济全面融合,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发展格局科学合理,竞争力和辐射力进一步增强,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推进交通一体化,构建现代化综合运输体系
(一)统筹建设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大力推动城际轨道交通同城化,2012年前形成以广州为中心,连通区域内所有地级以上市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构架,2020年前形成“三环八射”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并以此为骨干形成区域快速公交走廊,打造一小时城市圈。统筹区域高速公路网建设,2012年前建成覆盖珠江三角洲所有县(市)、辐射周边的高速公路网。消除区域断头路,强化珠江口东西两岸的交通联系。加强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增强主要港口、机场、车站等交通枢纽的运营能力和集疏运能力;统筹建设城市客运交通枢纽,改善区域公交换乘条件,使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城市间与城市内交通线路紧密衔接,实现旅客“零距离换乘”。区域内各地级以上市要按规划为交通枢纽和通道建设规划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并加强控制。
(二)大力推进交通管理一体化。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高速公路电子联网收费,减少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加大现有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债务重组和政府还贷力度,逐步撤销区域内普通公路收费站,并于2012年实现区域年票互认。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体制,促进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对接融合。对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实行全网统一建设、经营和管理;围绕轨道交通车站安排公共汽车线路,提高轨道交通车站至周边地区的可达性;积极推进城市间公交互通互连,推进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公交IC卡并网,并扩展至城际轨道交通,力争五年内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
(三)促进粤港澳交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完善粤港澳跨界交通基建协作机制,深化三地跨界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合作。加快建设广深港客运专线以及广珠城际、穗莞深城际等轨道交通项目,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深圳东部过境公路、与香港西部通道相衔接的高速公路以及莲塘/香园围口岸的规划建设,增强珠江三角洲与港澳地区间快速通道通行能力。支持粤港澳三地机场、港口在运营和管理等方面开展合作,增强大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群”、“机场群”的整体竞争力。
三、推进能源水资源供应一体化,构建高效安全的保障体系
(一)统筹推进能源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与现有珠江三角洲成品油管道网络相连,形成连接炼油中心、主要消费城市、成品油储备基地,并延伸至粤东西北地区的珠江三角洲成品油输送干线。按照“全省一张网”的原则,建设覆盖珠江三角洲以及全省的天然气主干管网,尽快形成珠江三角洲东西两岸双回路天然气主干管网。加大电网建设投资力度。逐步推进区域内油、气、电同网同类型同价。做好向香港、澳门供电和供应天然气的相关工作。
(二)加快推进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一体化。优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体系,加强珠江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快水资源调蓄和配置工程建设,推动西江水资源统一调度和东江三大水库联合调度。完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供水规划,加快广州市西江引水工程等骨干项目建设,推动惠州、东莞和深圳,中山和珠海,以及佛山市各区间区域供水管线建设,保障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的供水安全。建立水资源保护及水污染防治等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改善和维护区域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对水厂进行整合、兼并,推进城镇供水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水务一体化。
四、推进信息一体化,全面构建信息化社会
(一)实施信息网络融合工程。实施数字家庭普及计划,推进城域网高速互联,整合区域内有线电视网络资源,建设珠江三角洲高清互动数字家庭网络,率先实现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分步推进无线宽带城市群建设。
(二)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建设全省及各市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和协同办公平台,率先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政府网上协同办公。推进建设南方现代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积极发展珠江三角洲“物联网”,并连接税务、工商、海关、外经贸、检验检疫等,开展跨部门、跨行业的电子物流管理,实现“一地申报、多点放行”通关。整合各地各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实现公共信息社会共享。分步推进珠江三角洲电信同城化,重点加快珠江三角洲通信资费服务一体化,逐步降低直至取消珠江三角洲内部的长途漫游资费。
五、推进产业发展一体化,建立现代产业示范区
(一)协调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明确区域内产业发展定位、发展重点和空间布局,广州—佛山—肇庆、深圳—东莞—惠州和珠海—中山—江门三大经济圈的核心城市要充分发挥带动作用,整合、集聚区域内优势资源,构建特色突出、集约发展、错位发展、梯度发展、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格局。鼓励相邻市共同开发建设物流园区、工业园区或科技园区。统一各主体功能区区内产业准入标准,鼓励发展投资强度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保生态型的项目。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促进区域内各类市场资源的整合。
(二)共建珠江三角洲创新圈。建立产业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共享。建立珠江三角洲创新研发联盟,推动重大科技协同攻关;建立珠江三角洲创新产业联盟,提升创新价值链,占领标准制高点。在珠江三角洲率先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无缝对接,把创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将深港创新圈的合作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地区,支持珠江三角洲与港澳合作共建研发机构。
(三)构建区域一体化金融产业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重点促进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和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以中心城市为依托扩展服务网络,逐步实现同城化管理。大力发展区域性银团贷款市场和票据融资市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加快整合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推进农村信用社加强股权和业务合作,支持城市商业银行跨行政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统筹建设跨区域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金融征信统一平台。
六、推进环保生态一体化,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共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统一规划建设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实现共建共享;共同设立珠江三角洲环保专项基金,加大环境污染整治力度;落实生态功能分区管理,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合力构筑区域生态支持体系,建成生态城镇群。
(二)建立健全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机制。以水和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统筹对重点污染地区、污染行业进行整治。加大《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的实施力度,分解落实各地水污染治理任务。统筹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设施的规划和建设,2009年底前珠江三角洲中心镇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0年底前,珠江三角洲各市、县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体系,实行更能反映区域污染特征的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协调联动治理灰霾天气。增加粤港空气质量监测布点,完善粤港空气质量监控网络,共建绿色优质生活圈。实行统一的环境监察监测、环境信息公开、企业环保信用管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综合决策等制度,统一环境执法体系。
(三)统筹建设区域自然生态系统。按照《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确定的保育8300平方公里区域绿地的总量规模,组合、串联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资源和绿色开敞空间,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式的区域生态支持系统。制定珠江三角洲区域绿地的布局方案和管理办法,共同对区域绿地实施严格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对重要的区域绿地设置由省、市共同管理和维护的省立公园。
七、推进城市规划一体化,努力构建世界级城市群
(一)优化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空间布局。近期以推进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经济圈一体化为重点,推进城市群规划建设一体化,实现各经济圈内部及相互之间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广州、深圳作为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扩大辐射半径,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把珠海市培育成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其他城市要根据自身优势选准定位、形成特色、提升功能。加强与港澳的城市发展规划协调,共同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协调、人居环境优良的世界级城市群。
(二)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高起点、高水平地规划建设珠江三角洲大都市圈。统筹规划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城镇集约发展,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由城市延伸到镇村,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城乡示范区。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健全规划监督和评估机制,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约束力,促进规划有效落实。
(三)完善规划协调机制。建立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形成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城市总体规划、城镇群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的空间规划体系。做好各市城市规划和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的衔接。各市编制的城镇、交通、环保等规划,在报批之前需与相邻市衔接。涉及跨地区基础设施的线路、标准及建设进度等要协调一致。
八、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构建一体化社会保障网。建立各项社保关系跨市转移接续制度,实施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与社保“一卡通”,并力争三年内统一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加快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步伐,率先融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区域化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一卡通”,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协同共享。
(二)加强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协作。完善区域统一的就业政策和就业服务体系,统一区域内公共就业服务内容、流程和标准,实现户籍劳动力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在珠江三角洲平等享受各项政策扶持和就业服务。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区域统一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平台。打造联防联动的基层维稳工作平台以及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防控区域一体化体系,加强各市公共卫生信息的互通和共享。统一行政监督执法标准,加强部门间的监督执法合作。建立紧急事务协调协商机制。
(三)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确定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率先建立区域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监测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水平随经济总量增加以及财政能力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
九、推进广佛同城化,探索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构建广佛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广州和佛山要强化同城效应,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编制实施广佛同城化规划,全面提升整体发展水平。推进交通全面对接,重点加强两市各区域与新广州站、白云机场、南沙港等战略性基础设施的交通连接,促进市政、信息等基础设施网络互联互通;提供快捷便利的同城化客运服务,完善广佛年票制,率先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在汽车制造、重型及成套装备、船舶、平板显示器、新能源等领域加强合作,形成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打造高效自主创新体系,共建金融、物流、信息、会展、旅游等区域服务体系。加大联合整治水和大气环境污染的力度。统一公共服务标准,逐步实现两地市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待遇。
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珠江三角洲经济一体化进程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城市间、部门间、企业间及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层次合作机制。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大力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工作。成立由省有关部门牵头、相关市参加的城市规划、交通、能源、信息化、水资源、环保、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等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各有关市之间要建立相应的协商机制,以市市互动推进区域一体化。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