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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国资企业培训网
200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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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国资评价字〔2004〕41号)

各区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为便于出资人对所出资企业的运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动态监测,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评价2003〕125号《关于做好2004年度地方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北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企业财务快报的填报范围:国资委所出资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事业单位。具体包括企业总部及其境内外子企业,所属二级以下子企业并入第二级进行填报。
    二、企业财务快报的填报口径:为确保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全面、完整,各区县须按2004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口径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将境内外子企业、事业单位及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项目全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企业财务快报表内的“上年同期”数填列上年同期累计数(账面数)。
    企业财务快报表内的“本月数”可以在下一个月度进行调整,但“本年累计”数一旦报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后,一律不允许进行任何调整。
    企业财务快报的金额单位以“万元”(保留整数)填报。
    企业财务快报的“资产总额”等经济指标填报账面实点数;“从业人员人数”等按累计平均数填报。
    三、企业财务快报的报送时间及报送内容:各区县的企业财务快报报送工作从2005年1月开始,当月企业财务快报应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同时各区县应对经营状况进行简要分析,主要指标的增减变动应说明原因,指出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其相应的文字材料随报表同时报送。
    四、企业财务快报的报送方式:为减轻区县国资机构人员负担,拟通过互联网进行报送。
    电子邮箱的用户名称是:bjgzw_tpc@sohu.net
    五、为防止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侵入,我们将企业财务快报的名称统一规定为:××区县2005年  月企业财务快报,如2005年2月5日之前填报的是2005年1月份的企业财务快报,则报表名称为:××区县2005年1月企业财务快报,以后月份依此类推,请各区县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执行。
    企业在编报财务快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北京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处联系。
    联 系 人:刘 菲
    联系电话:68036613  88070337  88070387

                        二00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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