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2-18)
省政府国资委正式出台
《关于规范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暂行办法》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规范职务消费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委起草了《关于规范省政府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暂行办法》,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和多方面征求意见,近日,该《办法》(冀国资[2006]52号)正式出台。
该《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意义,职务消费的主要原则、主要内容,建立健全规范职务消费的制度规章,探索各类职务消费的管理办法,严格控制职务消费的水平,完善职务消费的管理体制等七大方面的内容。根据该《办法》的要求,省政府所出资企业都要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各项职务消费规章制度,并于2007年起开始组织实施。各企业也要将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省政府国资委反馈。